[实用新型]一种立体视频拍播手机有效
申请号: | 200720051638.3 | 申请日: | 2007-05-18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39254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3-19 |
发明(设计)人: | 胡超 | 申请(专利权)人: | 胡超 |
主分类号: | H04M1/21 | 分类号: | H04M1/21;H01H1/00;H04N5/44;H04N5/225 |
代理公司: | 广州市南锋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李永庆 |
地址: | 510095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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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立体 视频 手机 | ||
1.一种立体视频拍播手机,包括机体(1),机体(1)上设有裸眼立体图像液晶显示屏(2),在机体(1)内设有无线移动通讯单元(3)、控制装置(4)和电池电源(5),机体(1)上设有信号输入输出接口(6)和扬声器(7);裸眼立体图像液晶显示屏(2)、无线移动通讯单元(3)、电池电源(5)、信号输入输出接口(6)和扬声器(7)分别与控制装置(4)线路连接,其特征在于所述机体(1)的一侧设有转轴(8),在转轴(8)上间隔固定有两个数码摄像镜头(9),在与两个数码摄像镜头(9)相对应的机体(1)侧面设有镜头窝(10),在镜头窝(10)底部分别装有拾音器(11),两个数码摄像镜头(9)的间隔距离与人眼瞳孔之间的距离相适应;在机体(1)上设有拍摄控制钮(12),在机体(1)内设有内置存储器(13);两个数码摄像镜头(9)和内置存储器(13)分别与控制装置(4)线路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立体视频拍播手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机体(1)内还设有可同步接收音频和两组视频信号的立体移动电视信号接收单元(14),信号接收单元(14)与控制装置(4)线路连接;控制装置(4)处理音频信号传送至扬声器(7),处理两组视频信号显示在液晶显示屏(2)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立体视频拍播手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两个数码摄像镜头(9)之间的转轴(8)上设有补偿灯(15)。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立体视频拍播手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机体(1)上设有存储器扩展插槽(16)和立体视频输出插孔(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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