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高桩承台塔吊基础无效
申请号: | 200720039867.3 | 申请日: | 2007-06-14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50066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4-23 |
发明(设计)人: | 干兆和;李建华;陈赟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二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2D27/44 | 分类号: | E02D27/44;E02D27/12 |
代理公司: | 苏州创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陶海锋 |
地址: | 215131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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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高桩承台 塔吊 基础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建筑行业吊装作业的塔吊,具体涉及一种塔吊基础。
背景技术
塔吊是建筑行业进行吊装运输作业的重要设备,大部分建筑材料的垂直运输都是由塔吊完成的。为保证塔吊的平稳运行,塔吊被安装于塔吊基础上,塔吊基础必须满足两项要求:一是将塔吊上部荷载均匀地传给地基并不得超过地耐力;二是要使塔吊在各种不利工况下均能保持整体稳定而不致倾翻。因而,塔吊基础通常由较大尺寸的混凝土承台构成。为不影响建筑主体施工,现有技术中,塔吊基础通常设置在建筑基坑中,施工时,需要开挖土方、降水、再制作塔吊基础,然而,如果停止对深基坑的降水,塔吊基础就会浸泡在水中,会影响塔吊的稳定性,因而,需要对塔吊基础单独降水,这会造成施工成本的增加。
同时,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和建筑技术的发展,城市建设涌现出一大批高大体量建筑。其特点是单体建筑规模大,均设有超大面积多层地下室和裙房建筑,地下室基础埋深较深,占足建筑用地规划红线;主楼部分高度高,且大部分主楼缩进裙房立面的距离较大,给塔吊布置与附着带来较大难度。为解决这一问题,考虑将塔吊基础设置在裙房内,通常的方法是,在裙房内的土坑内先打四根灌注桩,然后降水,开挖土方,并在四根灌注桩上浇注塔吊基础,但采用上述现有技术中的塔吊基础结构,需要挖土降水、回填土等作业,土方施工量大,同时,需要在建筑底板层上开设用于容纳塔吊基础的通孔,在塔吊使用完成拆除后再补建底板层,在此过程中,需要持续地对该部位进行降水操作,甚至可能因此造成建筑的防水效能下降。
因而,采用现有技术制作塔吊基础,降水周期长,塔吊安装困难,塔吊使用滞后。如何在保证塔吊基础强度的同时减少降水作业的要求,并适应现代建筑高主体、大裙房的状况,是本领域所面临的难题。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可以设置于建筑物裙房中,不会对建筑物底板防水产生不良影响的塔吊基础,从而,构建完成后不需要再进行降水作业,以适应高主楼大裙房的现代建筑的需要。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高桩承台塔吊基础,包括塔吊基础承台及固定连接于塔吊基础承台下方的至少4根灌注桩,所述灌注桩顶部露出基底,露出部分的高度在1米至7米之间,灌注桩与建筑物底板间设置有止水结构。
上述技术方案中,根据地基条件的不同,可以采用不同的止水结构,以达到更好的效果。
建筑物采用天然地基时,为防止沉降不均造成的影响,优选的技术方案是,所述止水结构为,与所述灌注桩固定连接有超前止水板,灌注桩与超前止水板间设有遇水膨胀止水条,所述超前止水板与建筑物底板间经弹性材料构件连接,超前止水板与上方后浇的建筑物底板间预留沉降空间。
其中,所述弹性材料构件包括,设置于超前止水板与建筑物底板内的一体相连的橡胶止水带、位于橡胶止水带上、下两侧的泡沫塑料板及其外侧的聚氯乙烯胶泥。
建筑物采用工程桩基础时,本身可有效避免沉降不均的影响,因而,优选的技术方案是,所述止水结构为,连接于建筑物底板下部的附加承台,附加承台与灌注桩间设有遇水膨胀止水条,附加承台与建筑物底板一起浇筑。
为构建上述建筑用塔吊基础,基本的制造方法是,首先确定塔吊基础位置及参数、制作至少4根灌注桩,灌注桩顶部应高于基底标高1至7米;然后开挖土方至塔吊基础承台底部标高,在灌注桩顶部制作钢筋混凝土塔吊基础承台并预埋塔吊螺栓或塔吊标准节;随建筑物地下室土方一起进行桩基外露部分土方开挖,开挖后在灌注桩与建筑物底板之间设置止水结构。
建筑物采用天然地基时,所述设置止水结构的方法是,所述设置止水结构的方法是,桩侧清理;底板垫层施工;地下室底板及超前止水板钢筋绑扎、侧模安装;桩侧止水条固定,桩侧四周均设置膨胀止水条,将桩侧基层清理干净后,采用钢钉固定膨胀止水条,止水条的铺设应形成闭合环路;超前止水板橡胶止水带安装;混凝土浇筑;其中,超前止水板与上方后浇的建筑物底板间预留沉降空间。
建筑物采用工程桩基础时,所述设置止水结构的方法是,桩侧清理;底板垫层施工;地下室底板及附加承台钢筋绑扎、侧模安装;桩侧止水条固定,桩侧四周均设置膨胀止水条,将桩侧基层清理干净后,采用钢钉固定膨胀止水条,止水条的铺设应形成闭合环路;混凝土浇筑。
由于上述技术方案运用,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的优点是:
1、由于本实用新型的灌注桩露出基底1米至7米,构成高桩承台结构,减少了塔吊基础埋深,基础施工时一般不需要降水,降低了施工成本;同时,限制高度7米以内,可以在不提高制作成本的前提下保障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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