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以祛除烟雾毒害的安全香烟无效
| 申请号: | 200720031871.5 | 申请日: | 2007-05-28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69998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6-11 |
| 发明(设计)人: | 田海金 | 申请(专利权)人: | 田海金 |
| 主分类号: | A24D1/10 | 分类号: | A24D1/10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710043陕***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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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可以 祛除 烟雾 毒害 安全 香烟 | ||
1.可以祛烟雾毒害的安全香烟,由卷烟体(1)、过滤咀(2)、阻燃套(3)、凸剌(4)和安全球(5)五部分组成,其特征是阻燃套(3)装配在卷烟体(1)与过滤咀(2)连接处的外围,安全球(5)被裹在烟体(1)与过滤咀(2)连接处的烟丝中,凸剌(4)安装在阻燃套(3)与安全球(5)之间,其尖部与安全球(5)的壳体(6)接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以祛除烟雾毒害的安全香烟,其特征是所述的安全球(5)由壳体(6)和装在壳体(6)中的灭火液(7)构成。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以祛除烟雾毒害的安全香烟,其特征是所述的安全球(5)的外壳(6)是无毒塑料或高分子材料。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以祛除烟雾毒害的安全香烟,其特征是所述的安全球(5)中的灭火液(7)是液态活性水、离子水、纯净水、矿泉水、消毒水或无毒含水灭火剂液。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以祛除烟雾毒害的安全香烟,其特征是所述的安全球(5)的外形是球形、椭球形、圆柱形或多棱球形。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以祛除烟雾毒害的安全香烟,其特征是烟体中的安全球(5)至少是一个,其径向直径小于卷烟体的直径。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以祛除烟雾毒害的安全香烟,其特征是所述的阻燃套(3)是薄金属层或薄非金属层,也可以是带磁性的薄金属层或薄非金属层。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以祛除烟雾毒害的安全香烟,其特征是所述的阻燃套(3)的长度小于过滤咀(2)的长度,直径与卷烟体直径相同。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以祛除烟雾毒害的安全香烟,其特征是所述的凸刺(4)装配在阻燃套(3)与安全球之间,凸刺(4)至少是2个,凸刺(4)尖部与安全球的壳体(6)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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