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锥形大头杆状锤无效
申请号: | 200720031296.9 | 申请日: | 2007-03-01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65530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5-28 |
发明(设计)人: | 李华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华伟 |
主分类号: | E02D3/054 | 分类号: | E02D3/05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710004陕西省西安市新***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锥形 大头 杆状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地基处理的一种工具,尤其涉及地基挤密夯实的一种锥形大头杆状锤。
背景技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中明确的“柱锤冲扩桩法”使用的是一种凹形底的柱形锤,这种柱锤存在许多缺陷,一是其锤头底面是凹形的,阻力大,冲击力小,挤扩力度小,二是其锤柱与锤头粗细没有明显的区别,在柱锤下落时锤柱容易与桩壁发生碰撞,消耗了一定的柱锤的冲击力。这种柱锤在实际施工中冲扩和夯实效果差,夯扩深度浅,效率低。这是目前地基处理中最通用的夯扩工具。虽然也见有人使用一种锥形锤,但其无明显锤杆,其缺陷是重力心不稳,冲扩力较弱,尤其对深度较深、面积较大的地基处理效果差、不适用。
发明内容
针对上述地基夯扩工具的缺陷,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锥形大头杆状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高夯扩工具的夯扩和挤密力度、减少阻力,使处理地基的深度更深、处理面积更大、效果更好、效率更高。
本实用新型是将锤体的下端制成圆锥形锤头,为使其侧向的夯扩挤密性能更强,锥斜面以流线形弧面为佳。为了利于排解气流以减小锤体落下时桩孔的空气阻力,可在锤头的流线形锥斜面上制上纵向的导气流棱。锤头的上方边缘呈圆弧状,在锤头的正上方居中是一纵向的长锤杆,长锤杆是圆柱形的,也可以是棱柱形的,长锤杆的直径小于锤头的直径,整体呈大头锤状。长锤杆的长度可制成多种规格,根据施工深度选用不同的规格。锤杆也可制成几段,以销子或镙口装置连接固定,根据施工深度装卸调整锤杆的长度。在长锤杆的顶端有吊环。施工时,用卷扬机等提升机械,将吊索挂住锤体顶端的吊环,向上提升到一定高度时,使吊环脱挂,锤体便垂直加速砸向预定地基。由于锤头前端是尖的,阻力小,进深大,而锤头斜面又是逐渐加粗的斜流线形状,更容易将桩土夯实挤密,而且由于长锤杆较锤头细,在锤体下落时锤杆撞壁的现象大为减少。因此,通过试制实践证明,本实用新型无论从施工质量上还是施工效率上都比目前社会上使用的同类工具大有提高,这无疑将受施工单位欢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示意图。
图中,1——锤头;1-1——锤尖;1-2——锥斜面;2——长锤杆;
3——吊环。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附图,下面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由锤头(1)、长锤杆(2)和吊环(3)等几部分构成。锤头(1)是圆锥状,锥斜面(1-2)呈流线形弧面状,也可以是斜平面,但以流线形弧面为佳,其侧向的夯扩挤密性能更强。为了利于排解气流以减小锤体落下时桩孔的空气阻力,可在锤头(1)流线形弧面状的锥斜面(1-2)上制上纵向的导气流棱。锤头(1)的上端居中是长锤杆(2),锤头(1)与长锤杆(2)是铸造成一体的。长锤杆(2)是圆柱形的长杆,也可以是棱柱形的,而以圆柱形为佳。长锤杆(2)的直径小于锤头(1)的最大直径,整体呈大头锤状。其优点是在锤体下落时以减少长锤杆(2)与桩壁的碰撞。长锤杆(2)的长度,可根据地基工程处理的深度制成不同规格,处理地基深用长锤杆(2)长的,处理地基浅用长锤杆(2)短的。另外,还可将长锤杆(2)制成可几节连接的,需用长锤杆时加上一节锤杆,需用短锤杆时可卸掉一节,锤杆与锤杆可用螺旋装置连结固定。在长锤杆(2)的顶端设一吊环(3),吊环(3)的作用是连接起吊索绳的。
使用时,通过卷扬机或步履式起重机等起吊机械用吊索将本实用新型顶端的吊环挂住吊起到一定高度时,使之脱挂,锤体便垂直砸向预定地基面,可直接在原地基上冲击成孔,也可采用其它方法先在地基内成孔,再在孔内分层填料,然后用本实用新型对孔内的填料进行冲击压实和侧向挤密,起到加固地基土的作用。由于其底端是锥状,因此很容易可将地基面砸出深坑,加之其锤头的锥斜面呈流线弧状,侧向的夯扩挤密性能也更强。尤其对处理深度超过6米、承载力高于160Kpa的地基更能显示出其优势。在试制实践中,本实用新型锤体长度有2-6米以上不同规格,锤体重从1吨到20吨以上,成桩后桩经为0.45-5米,桩体材料可以是任何无机固体材料,已处理过深度超过10米、承载力高于300Kpa的地基,效果很好,而且效率也大大提高。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李华伟,未经李华伟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20031296.9/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