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车辆无盲区顶棚支柱无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0720016016.7 申请日: 2007-11-21
公开(公告)号: CN201214450Y 公开(公告)日: 2009-04-01
发明(设计)人: 梁原 申请(专利权)人: 梁原
主分类号: B62D25/04 分类号: B62D25/04
代理公司: 沈阳利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王东煜
地址: 110031辽宁省沈*** 国省代码: 辽宁;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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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搜索关键词: 车辆 盲区 顶棚 支柱
【说明书】:

(一)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车辆领域,涉及有外壳车辆顶棚支柱的改进。

(二)背景技术:

当今世界如果没有车辆整个社会将会瘫痪,但是车祸也给社会造成了很大的人员伤亡及财务损失。车辆行驶中,车外部有人或异物出现时,由于车辆的各顶棚支柱宽度一般都超过人的双眼间距,因此形成支柱盲区,遮挡驾驶人的视线,从而导致车祸,成为车祸的重要原因之一。(车顶棚支柱是指汽车前后挡风玻璃与车辆侧门之间,支撑车辆顶棚的支柱,也称A、B、C柱)。

(三)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上述问题提供一种视野效果好,提高行车安全系数的车辆无盲区顶棚支柱。

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车辆无盲区顶棚支柱,包括车辆两侧各三个顶棚支柱(既A1、B1、C1和A2、B2、C2柱),车辆左侧三个顶棚支柱A1、B1、C1分别与车辆右侧三个顶棚支柱A2、B2、C2相对应。其要点是:

车辆左侧三个顶棚支柱A1、B1、C1和车辆右侧三个顶棚支柱A2、B2、C2的宽度分别设计成小于人两眼间距宽度或设计成宽度<70mm。

上述的车辆两侧各三个顶棚支柱A1、B1、C1和A2、B2、C2上分别设置有透孔,在透孔上分别镶嵌有透明材料制成的挡风体。保证透孔两侧支柱不透明部分的宽度<70mm。

上述的车辆两侧各三个顶棚支柱A1、B1、C1和A2、B2、C2在采取保证强度的措施后,作成透明的有机玻璃支柱、玻璃支柱或透明塑料支柱等材料。

本实用新型依据的视觉成象原理为:

1、当车顶棚支柱宽度大于人的双眼间距时,车顶棚支柱会遮挡宽度大于车顶棚支柱宽度的车外物体(见附图5);

2、当车顶棚支柱等于人的双眼间距时,车顶棚支柱会遮挡宽度等于车顶棚支柱宽度的车外物体(见附图6);

3、当车顶棚支柱的宽度小于人的双眼间距时,即使车顶棚支柱存在,人眼也可以透过车顶棚支柱看见外面的异物,从而减小或消除盲区,提高驾驶员的行车安全性(见附图7)。

(四)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左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右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种实施例左视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种实施例右视图。

图5是第一种双眼间距与车顶棚支柱遮挡宽度示意图。

图6是第二种双眼间距与车顶棚支柱遮挡宽度示意图。

图7是第三种双眼间距与车顶棚支柱遮挡宽度示意图。

(五)具体实施例:

实施例一

车辆无盲区顶棚支柱,包括左侧车顶棚支柱A1、B1、C1和右侧车顶棚支柱A2、B2、C2,车辆左侧三个顶棚支柱A1、B1、C1分别与车辆右侧三个顶棚支柱A2、B2、C2相对应。左侧车顶棚支柱A1、B1、C1和右侧车顶棚支柱A2、B2、C2的宽度分别小于人两眼间距宽度,左侧车顶棚支柱A1、B1、C1和右侧车顶棚支柱A2、B2、C2的宽度优选为<70mm(见附图1、2)。

实施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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