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拆分工艺品无效
| 申请号: | 200720009345.9 | 申请日: | 2007-12-28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05838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3-11 |
| 发明(设计)人: | 吴为岁 | 申请(专利权)人: | 吴为岁;吴丽玲 |
| 主分类号: | B44C5/00 | 分类号: | B44C5/00;B44C3/12 |
| 代理公司: | 泉州市文华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李水娣 |
| 地址: | 362000福建省***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拆分 工艺品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工艺品。
背景技术
现有的工艺品,尤其是一些手工艺品,非贵重工艺品,如:装饰性,节日及晚会游戏用品及其他的工艺品,存在着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即,运输费用高的问题,由于产品所占空间较大,运输时,其体积无法压缩,体积占用空间会造成以下费用的增加:
1)国内运费,体积大,装货柜占用空间,一个货柜装不了多少数量。国内拖柜费用分摊到单个产品中,费用大;
2)国际运费:国际间运费,随着油费的提高,运费的激烈攀升,运费所占成本在国际贸易中是一重要因素;
3)仓储费用,商家每购买一批都需要占用较大的存货仓库;
4)商铺场费,商场超市,商品体积大,需占用较大的商场空间。
5)销售成本增加:对于目前流行的邮寄商家,特别是国外邮寄产品公司,产品主要销路通过邮寄商品,体积大的产品,造成邮递费用高昂。
目前有很多产品,中国在这些产品上:无论是产品生产工艺或生产产品加工费用方面都具有很大的竞争力,但很多国际买家虽有意在中国采购,因体积所产生的各项高费用而望而却步。
就几年来的市场考察,欧美市场中的相关产品均为整体成型、定型的产品,为不可折叠或拆分产品。产品体积方面的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可大幅度压缩运输体积、降低运输费用、提高市场竞争力的可拆分工艺品。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的:一种可拆分工艺品,包括具有工艺品轮廓形状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对扣连接成工艺品造型;上述第一部分与第二部分之间通过至少一组相对应连接并可活动拆分的连接件连接而成。
上述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之间夹设有夹板,上述夹板通过上述连接件卡夹在上述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之间。
上述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和夹板的外表面粘设有软质装饰物或薄的硬质装饰物。
上述每组连接件包括相对应连接并可活动拆分的公连接头和母连接头,上述公连接头包括公座体和弹性插接头,上述母连接头包括母座体和插接孔,上述弹性插接头和上述插接孔相对应插接,上述公座体和上述母座体分别相对应地固定于上述第一部分的对扣处和上述第二部分的对扣处。
上述公座体和上述母座体分别包括相连接的、可活动折合的第一页片和第二页片,上述第一页片与上述第二页片之间中的一个设有插接孔、另一个设有相对应插合的插接柱,上述公连接头和上述母连接头分别通过此相对应插合的插接孔和插接柱将上述第一部分对扣处和上述第二部分的对扣处夹设固定于第一页片和第二页片之间。
上述第一页片和第二页片之间连接有延伸板,上述延伸板与上述第一页片之间、上述延伸板与上述第二页片之间可活动收折。
采用上述方案后,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可拆分工艺品,两个部分由相连接并可活动拆分的连接件相连接,这样,要运输时只需将连接件拆分开,若拆开的两个部分形状尺寸一致,则将两个部分同方向相摞叠放即可,工艺品原来对扣的厚度就变成工艺品所用材料厚度相摞叠放在一起的厚度;若两个部分形状尺寸不一致,则可将两个部分分开叠放,相同的部分同方向相摞叠放,摞成两叠,同样可将工艺品原来对扣的厚度变成工艺品所用材料厚度相摞叠放在一起的厚度;要安装时,只需将连接件对应扣上即可,安装十分方便。与现有技术相比,大大缩减了运输体积、降低了运输费用、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本实用新型中,连接件的连接头设有相连接的、可活动折合的两个页片,且此两个页片之中一个设有插接孔,另一个设有相对应插合的插接柱,被连接物被夹设固定于此两个页片之间。对于无法被插接柱直接穿透的被连接物,可预先打好供插接柱穿过的孔,再将被连接物穿设夹在两个页片之间进行固定即可;对于可被插接柱直接穿透的被连接物,直接将被连接物夹在两个页片之间,压下插接柱依次穿过被连接物和插接孔,便可将被连接物夹设固定于两个页片之间,安装十分方便。本实用新型中,两个页片之间可根据被连接物的厚度设置延伸板,使得本实用新型的连接件适用范围特别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拆分状态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拆分叠放图。
图4为图1中连接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图1中连接件的立体分解图。
具体实施方式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吴为岁;吴丽玲,未经吴为岁;吴丽玲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20009345.9/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