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农村家庭能源利用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0720002923.6 | 申请日: | 2007-01-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21824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2-13 |
发明(设计)人: | 闫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闫军 |
主分类号: | F24D3/00 | 分类号: | F24D3/00;F24B1/183;C10B53/02;F24C15/20 |
代理公司: | 北京捷诚信通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魏殿绅;庞炳良 |
地址: | 266071山东省青岛***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农村 家庭 能源 利用 系统 | ||
1.一种农村家庭能源利用系统,包括秸秆气化炉(1),其特征在于:秸秆气化炉(1)设有与水箱(10)连接的储水夹层(24),秸秆气化炉(1)的储水夹层(24)通过循环泵(6)与水温空调器连接,水温空调器通过水泵(7)连接深水井(17);秸秆气化炉(1)的出气口(29)与烟油分离器(2)连接,油烟分离器(2)上部与气化灶(32)相通。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农村家庭能源利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秸秆气化炉(1)包括气化室(30)和气混室(22),气混室(22)上部设有投料口(27)和排烟口(28),侧部设有出气口(29);气化室(30)外的储水夹层(24)上部设有进水口(23),下部设有出水口(25);秸秆气化炉(1)的底部设有进风口(31)和出灰口(26)。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农村家庭能源利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烟油分离器(2)由上下两层组成,上层内设有烟油附着物(37),下层内设有水(38);上层的侧壁上设有进气口(34),顶部设有与气化灶(32)相通的出气管(36);下层的侧壁上设有排烟油口(35),并通过油烟导管(33)与气化灶(32)相通。
4.如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农村家庭能源利用系统,其特征在于:秸秆气化炉的储水夹层(24)通过管路与喷淋器(11)连接。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农村家庭能源利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气化灶(32)的底部设有进气管(41)和油烟出口管(40)。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农村家庭能源利用系统,其特征在于:进气管(41)顶部稍高于灶头底部5-8mm,油烟出口管(40)顶部稍低于灶头底部0-1mm。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闫军,未经闫军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20002923.6/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