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在WiMAX网络中发布广告业务的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200710307831.3 | 申请日: | 2007-12-28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71958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7-01 |
| 发明(设计)人: | 陈士金;杨飞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北京三星通信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L29/08 | 分类号: | H04L29/08;H04L12/28;G06Q30/00 |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戎志敏 |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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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wimax 网络 发布 广告业务 方法 | ||
1.一种在WiMAX网络中发布广告业务的方法,包括步骤:
1)Web服务器收到用户的HTTP请求时,对能否插入广告进行判断;
2)对于可以插入广告的请求,Web服务器向业务接口服务器发送终端属性请求;
3)业务接口服务器向WiMAX网络发送终端属性请求;
4)WiMAX网络向业务接口服务器发送终端属性信息;
5)业务接口服务器将该终端属性信息上报给Web服务器;
6)Web服务器向广告服务器申请广告信息,并携带所获得的终端属性信息;
7)广告服务器根据该属性信息对广告信息和内容进行定制并将结果返回给Web服务器;
8)Web服务器将定制好的广告信息和HTTP响应结果下发到终端。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属性信息包括下述信息之一:
终端的当前位置、终端类型、屏幕分辨率、机主信息。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机主信息包括:机主年龄、性别、职业、爱好。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属性请求包括:用于唯一标识终端的信息。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唯一标识包括终端的IP地址或MAC地址。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终端设备为业务发起方时,终端设备可为任何能够上网的设备。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终端设备为业务接收方时,终端设备为WiMAX终端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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