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电视台设备分级管理的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0710304166.2 | 申请日: | 2007-12-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72084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7-01 |
发明(设计)人: | 李丹 | 申请(专利权)人: | 新奥特(北京)视频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262 | 分类号: | H04N5/262;H04L12/26 |
代理公司: | 北京挺立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皋吉甫 |
地址: | 100080北京市海淀区西草场***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电视台 设备 分级 管理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网络通信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电视台设备分级管理的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网络通信技术的不断发展和网络规模的不断扩大,如何实现对网络设备的监控和管理就成为了网络管理人员急需解决的问题。电视台设备主要包括客户端(如节目制作客户端)、服务器(如转码服务器)、交换机、存储设备(如硬盘阵列)和传统设备(如录像机)等。设备监控的项目包括硬件状态、软件状态、运行性能等。而对于电视台来说有比较特殊的地方,电视台的不同业务可能会采用不同的业务流程,其需要的设备也相不同,业务的安全级别也不相同,并且提供这些设备的厂家也不同,这些问题对于设备管理来说是非常困难和难以实现的,因此现有技术无法实现对电视台设备的有效管理。
现有技术的缺点是目前尚未有一种对电视台设备的管理系统能够有效克服上述技术问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实施例要解决的问题是提供一种电视台设备分级管理的系统,解决现有技术中无法对电视台的设备进行有效管理的技术缺陷。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实施例一方面提出一种电视台设备分级管理的系统,包括监控终端、子网监控中心和主干监控中心,
所述子网监控中心对所述监控终端进行监控和管理,负责收集待监控设备的监控数据和控制设备运行,所述主干监控中心对所述子网监控中心进行监控和管理;
所述监控终端,用于在启动后通知所述子网监控中心,并接收所述子网监控中心发送的控制指令,所述控制指令携带有所述监控终端的监控项目清单;其中,监控终端和子网监控中心所组成的系统可以独立于主干监控中心运行;
所述子网监控中心,用于在接收到所述监控终端启动的通知后根据监控需要向所述监控终端发送控制指令;
所述监控数据分为一般数据和重要数据;对于一般数据,由监控终端获取后存储于所述监控终端的本机上,子网监控中心定期查询各监控终端获取后存储于所述子网监控中心的本机上,主干监控中心定期查询各子网监控中心获取。一般数据的数据量大,占用较大的网络流量,可每隔一段时间获取一次;对于重要数据,监控终端主动通知子网监控中心,再由子网监控中心通知主干监控中心。重要数据的数据量小。
其中,所述子网监控中心,还用于在启动后通知所述主干监控中心,并接收所述主干监控中心发送的控制指令。
其中,所述子网监控中心对所述监控终端进行监控和所述主干监控中心对所述子网监控中心进行监控通过简单网络管理协议SNMP协议实现。
其中,所述子网监控中心对所述监控终端进行管理和所述主干监控中心对所述子网监控中心进行管理通过私有协议实现。
其中,所述监控终端,还用于根据所述控制指令中的监控项目清单对待监控设备进行监控。
其中,所述监控终端包括监控模块,数据上报模块和控制命令执行模块,
所述监控模块,用于根据接收到的监控项目清单对待监控设备进行监控;
所述数据上报模块,用于将所述监控模块获取的监控数据向所述子网监控中心上报;
所述控制命令执行模块,用于接收并执行所述子网监控中心发送的控制命令。
其中,所述子网监控中心包括启动触发模块和控制命令下发模块,
所述启动触发模块,用于接收到所述控制终端的启动通知后通知所述控制命令下发模块;
所述控制命令下发模块,用于根据监控需要向所述监控终端发送控制指令。
本发明实施例的技术方案具有以下优点,本发明实施例通过对电视台设备的分级管理,即主干监控中心对子网监控中心进行监控和控制,子网监控中心对监控终端进行监控和控制,从而不仅能够对电视台设备进行有效的监控,还能够满足电视台设备不同厂家和对于不同安全等级的需要。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电视台设备分级管理的系统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对一般数据的监视流程;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对重要数据的监视流程
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的控制流程
图5为本发明实施例对电视台设备分级管理的系统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新奥特(北京)视频技术有限公司,未经新奥特(北京)视频技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10304166.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