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治疗实体肿瘤的替匹法尼缓释剂无效
| 申请号: | 200710202971.4 | 申请日: | 2007-12-11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19103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7-16 |
| 发明(设计)人: | 孔庆忠;丛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蓝金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孔庆忠 |
| 主分类号: | A61K9/00 | 分类号: | A61K9/00;A61K31/4709;A61K47/34;A61P35/00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250100***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治疗 实体 肿瘤 替匹法尼缓释剂 | ||
1.一种治疗实体肿瘤的替匹法尼缓释剂,其特征在于该缓释剂含抗癌有效量的替匹法尼、缓释辅料和一定量的缓释调节剂,其中各组成成分的重量比为:
(1)替匹法尼 0.1%-50%
(2)缓释辅料 50%-99%
(3)缓释调节剂 0-15%
以上均为重量百分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之缓释剂,其特征在于缓释辅料选自聚乳酸、聚乙醇酸和羟基乙酸的共聚物、聚苯丙生、聚(L-丙交酯-co-磷酸乙酯)、聚(L丙交酯-co-磷酸丙酯)中的一种或其组合。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之缓释剂,其特征在于缓释调节剂选自木糖醇、低聚糖、甲壳素、钾盐、钠盐、甘露醇、山梨醇、软骨素中的一种或其组合。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之缓释植入剂,其特征在于该缓释植入剂的抗癌有效成分中各组份及其在植入剂中的重量百分含量为下列之一:
(A)1%的替匹法尼和和99%的聚乳酸;
(B)5%的替匹法尼和和95%的聚乳酸;
(C)10%的替匹法尼和90%的聚乳酸;
(D)15%的替匹法尼和85%的聚乳酸;
(E)20%的替匹法尼和80%的聚乳酸;
(F)5%的替匹法尼和95%的乙醇酸和羟基乙酸的共聚物;
(G)10%的替匹法尼和90%的乙醇酸和羟基乙酸的共聚物;
(H)20%的替匹法尼和80%的乙醇酸和羟基乙酸的共聚物;
(I)30%的替匹法尼和70%的乙醇酸和羟基乙酸的共聚物;
(J)5%的替匹法尼和95%的聚苯丙生;
(K)15%的替匹法尼和85%的聚苯丙生;
(L)5%的替匹法尼和95%的聚(L-丙交酯-co-磷酸乙酯);
(M)10%的替匹法尼和90%的聚(L-丙交酯-co-磷酸乙酯);
(N)20%的替匹法尼和80%的聚(L-丙交酯-co-磷酸乙酯);
(O)30%的替匹法尼和70%的聚(L-丙交酯-co-磷酸乙酯);
(P)5%的替匹法尼和95%的聚(L-丙交酯-co-磷酸丙酯);
(Q)10%的替匹法尼和90%的聚(L-丙交酯-co-磷酸丙酯);
(R)20%的替匹法尼和80%的聚(L-丙交酯-co-磷酸丙酯);
(S)30%的替匹法尼和70%的聚(L-丙交酯-co-磷酸丙酯)。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山东蓝金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孔庆忠,未经山东蓝金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孔庆忠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10202971.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