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数字电视接收设备的子母机系统及管理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0710202869.4 | 申请日: | 2007-12-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88707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5-28 |
发明(设计)人: | 徐李健;冯志刚;廖红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44 | 分类号: | H04N5/44;H04N5/00;H04N7/16 |
代理公司: | 成都虹桥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顺德 |
地址: | 621000四川***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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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数字 电视接收 设备 母机 系统 管理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数字电视接收设备,特别涉及对数字电视接收设备的子母机的管理。
背景技术
近年来,数字电视节目的收看越来越普及。用户收看数字电视节目一般是通过机顶盒接收并处理数字电视节目信号,并将其转换成模拟电视机可以接收的信号,再利用模拟电视机进行显示,或者直接通过数字电视机接收数字电视节目信号并进行显示。现有的数字电视节目收视费按电视机的机数进行收费,每台电视机的收视费为20~30元/月,而对于一户多机的用户,很多用户不能接收。为了解决一家多机的收视费问题,各地的运营商或广电部门都提出子母机的概念。即一台主机配多台子机,主机的收视费为20~30元/月,子机的收视费按优惠价缴纳或不交。例如广电公司或网络运营公司在整体平移的时候,送一台机顶盒,并配一张主卡,收视费为20~30元/月;若家里有第二台电视机,就由用户自己购买一台机顶盒,由广电或运营商跟据用户的主卡配一张子卡,收视费减半,为10~15元/月;若有第三台电视机,用户再购一台机顶盒,由广电或运营商跟据用户的主卡再配一张子卡,收视费减半或不收。子母机的概念虽然解决了户多机的收视费问题,但是,却易造成广电公司或网络运营公司的收视费的大量流失,因为通过一张主卡可配多张子卡,而配有子卡的机顶盒或数字电视机可以在网络上有数字信号的任何家庭中使用。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避免广电公司或网络运营公司的收视费的大量流失的数字电视接收设备的子母机系统及管理方法。
本发明解决所述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数字电视接收设备的子母机系统,包括数字电视接收设备,主卡,子卡,插入主卡的数字电视接收设备为主机,插入子卡的数字电视接收设备为子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机,子机各配置有子母卡管理模块,所述子母卡管理模块的有效通信距离控制在100米以内;
子母卡管理模块读取子卡信息,主卡信息,并通过主卡信息对子卡信息进行授权验证,通过验证,则授权子机接收数字电视节目。
数字电视接收设备的子母机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执行下列步骤:
a、子机的子母卡管理模块读取并保存子卡上的子卡卡号,主卡卡号;然后向主机发送子卡卡号;
b、主机的子母卡管理模块接收子卡卡号后,读取并保存主卡上的主卡卡号,子卡卡号,缴费信息;
c、主机的子母卡管理模块判断接收的子卡卡号是否与保存的子卡卡号相同,若是,则进入步骤d;否则主机的子母卡管理模块不工作;
d、主机的子母卡管理模块向子机发送包含主卡卡号和缴费信息的确认信息;
e、子机的子母卡管理模块判断确认信息中的主卡卡号与保存的主卡卡号是否相同,若是,再通过缴费信息检查是否付费,若是,则子机的子母卡管理模块授权子机接收数字电视节目;否则子机无权接收数字电视节目。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在不改变现有数字电视接收设备的工作模式和结构的前提下,既解决了一户多机的问题,又避免了广电公司或网络运营公司的收视费大量流失的问题。数字电视接收设备配置本发明的子母卡管理模块方便,快捷,而数字电视接收设备只有在插入了主卡、子卡才有主机、子机之分,便于厂家对数字电视接收设备的批量生产,降低成本。
以下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和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
附图说明
图1是实施例1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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