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上铣机无效
申请号: | 200710199399.0 | 申请日: | 2007-12-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04749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6-25 |
发明(设计)人: | A·蔡塞尔;H·勒姆;J·布卢姆 | 申请(专利权)人: | 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3C1/20 | 分类号: | B23C1/20;B27C5/10;B25F5/00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曾立 |
地址: | 德国斯***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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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上铣机 | ||
1.上铣机,具有:一个电动机壳体(14),由该壳体底侧伸出一个用于铣刀的刀具接收器(16);一个用于电动机壳体(14)的包括至少两个导向柱(20,22)的导向单元(24),电动机壳体可移动地安装在所述导向柱(20,22)上;及一个固定装置(26),通过该固定装置可使电动机壳体(14)相对所述一个导向柱(20)可松开地固定,其特征在于:设置另一固定装置(28),用于使电动机壳体(14)相对所述另一导向柱(22)可松开地固定。
2.根据权利要求1的上铣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另一固定装置(28)设置在上铣机的实心的导向柱(22)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上铣机,其特征在于:在上铣机的手把(12)上设置一个用于使所述另一固定装置(28)起作用和/或不起作用的机构(30)。
4.根据权利要求3的上铣机,其特征在于:该机构(30)与手把(12)的设置来用于操作者手握持的抓握区域(42)的距离小于或等于一个最大的手指作用范围。
5.根据以上权利要求之一的上铣机,其特征在于:两个固定装置(26,28)可彼此无关地起作用和/或不起作用。
6.根据以上权利要求中一项的上铣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另一固定装置(28)具有一个在电动机壳体(14)中可翻转地支承在至少一个支承部位(34,36)中的杠杆(38),该杠杆的杠杆端部(40a,40b)可压紧在导向柱(22)上。
7.根据权利要求6的上铣机,其特征在于:杠杆(38)的压紧力可通过所述至少一个支承部位(34,36)的位置及上铣机的一水平轴线(44)与杠杆(38)之间的压紧角度(α)来调节。
8.根据以上权利要求之一的上铣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另一固定装置(28)具有至少一个用于使杠杆(38)复位到一个原始位置中的弹簧(4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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