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移动搜索的方法、系统和设备有效
| 申请号: | 200710187205.5 | 申请日: | 2007-11-15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37039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5-20 |
| 发明(设计)人: | 闵国兵;胡汉强;顾翀;彭锦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L29/08 | 分类号: | H04L29/08;G06F17/30;H04L29/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挺立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皋吉甫 |
| 地址: | 518129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移动 搜索 方法 系统 设备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网络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移动搜索的方法、系统和设备。
背景技术
目前,全球移动搜索产业在移动增值业务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移动搜索作为搜索引擎和移动通信这两个当前信息产业的两大热门领域的结 合,已经成为移动增值业务新的亮点与增长点。目前的移动搜索只是在手机 上实现WEB和WAP(Wireless Application Protocol,无线应用协议)的搜索, 没有完全实现对电信网资源和本地化信息服务的搜索。
对于移动搜索,现有技术中提出了一种元搜索引擎(Metasearch Engine) 的方法。元搜索引擎的示意图如图1所示,是一种调用其它独立搜索引擎的 引擎,是对多个独立搜索引擎的整合、调用、控制和优化利用。相对元搜索 引擎,可被利用的独立搜索引擎称为“源搜索引擎”(source Engine),或“搜 索资源”(searching resources),整合、调用、控制和优化利用源搜索引擎的技 术,称为“元搜索技术”(Meta-searching technique),元搜索技术是元搜索引 擎的核心。
在实现本发明的过程中,发明人发现现有技术至少存在以下问题:
现有的元搜索引擎是把用户的搜索请求分发到所有的源搜索引擎进行搜 索,而不能根据用户的输入条件自动识别匹配用户的搜索类型再将搜索请求 发往具有相同功能的源搜索引擎进行搜索从而缩小搜索的范围提高搜索的效 率。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实施例提出一种移动搜索的方法、系统和设备,以根据用户的 搜索类型完成对WEB、WAP以及电信网资源和本地化信息服务的搜索,提高 搜索的效率。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实施例提供一种移动搜索的方法,包括以下 步骤:
根据客户端发送的搜索请求中的搜索条件,匹配得到相应的搜索类型;
根据所述匹配得到的搜索类型,将所述搜索请求发送到具有相同搜索类 型的搜索服务进行搜索。
本发明的实施例还提供一种移动搜索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搜索服务器将搜索请求向搜索代理发送;
所述搜索代理将所述搜索请求进行协议转换后发送给搜索服务进行搜 索;
所述搜索服务向所述搜索代理发送搜索结果;
所述搜索代理将所述搜索结果进行协议转换后发送给所述搜索服务器。
本发明的实施例还提供一种移动搜索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将搜索服务按照其作用的地理范围进行划分;
根据接收到的搜索请求中要求的地理范围,将所述搜索请求向能够覆盖 所述搜索请求要求的地理范围的搜索服务发送。
本发明的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对搜索结果进行处理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对于每一搜索结果,获取由用户数据的相关属性产生的至少两个维度的 个性化的相关性分值;
根据所述至少两个维度的个性化相关性分值,获取所述搜索结果的综合 个性化相关性分值;
根据所述综合个性化相关性分值,对各搜索结果进行相关性排序。
本发明的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对搜索结果进行处理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对搜索结果进行网络类型和网速的适配;所述网络类型和网速的适配具 体为:根据网络速度对搜索结果一页返回的条目数量进行适配,把一页中所 有条目的信息总大小限制在t*s范围内,其中t为用户可接受的返回一页搜索 结果的总超时时间,s为网速。
本发明的实施例还提供一种移动搜索的系统,包括:
搜索客户端,用于向搜索服务器发送包括搜索条件的搜索请求;
搜索服务器,用于根据所述搜索客户端发送的搜索请求中的搜索条件, 匹配得到相应的搜索类型,将所述搜索请求发送到具有相同搜索类型的搜索 服务进行搜索;
搜索服务,用于根据所述搜索服务器发送的搜索请求进行搜索。
本发明的实施例还提供一种搜索服务器,包括:
分发模块,用于根据搜索客户端发送的搜索请求中的搜索条件,匹配得 到相应的搜索类型,将所述搜索请求发送到具有相同搜索类型的搜索服务进 行搜索;
处理模块,用于将所述搜索服务返回的结果进行处理后向所述搜索客户 端发送。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实施例具有以下优点: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未经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10187205.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