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子卡验证方法和电子卡服务平台有效
申请号: | 200710175313.0 | 申请日: | 2007-09-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98951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4-01 |
发明(设计)人: | 李征;王洪涛;游峰;郭小明;谢刚;朱政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7F7/08 | 分类号: | G07F7/08;G06K7/10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刘 芳 |
地址: | 100032***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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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子卡 验证 方法 服务 平台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电子卡验证方法,特别是一种对电子卡持有者的合法性进行验证的方法;本发明还涉及一种电子卡服务平台,特别是一种能够推送电子卡的用户身份标识信息以供验证电子卡持有者的合法性的电子卡服务平台。
背景技术
电子卡是基于条码凭证的业务,其原理是将现有卡的识别信息(包括卡的发行部门、卡的有效期和卡的持有者的用户信息等)加密、编制成一条特定的条码,上述条码的条码信息即为上述识别信息加密后的信息,根据移动终端型号进行适配封装后,以多媒体短消息(Multimedia Messaging Service,以下简称MMS)或增强型短消息(Enhanced Message Service,以下简称EMS)的方式发送到移动终端;或者移动终端的用户以下载的方式存储在移动终端中。专用识读设备对移动终端上显示的条码图形进行扫描,识读出上述条码图形所对应的条码信息后,将上述条码信息发送到电子卡服务平台进行验证。上述电子卡服务平台根据上述条码信息,解析出电子卡的识别信息,并对上述识别信息进行验证,验证上述电子卡的有效性,验证通过后,用户即能享受到电子卡所承诺的服务。
但是,目前电子卡的校验还只是局限于对电子卡的识别信息的验证,而不会涉及到对电子卡持有者的合法使用权的验证,因此,无法满足一些电子贵宾(Very Important Person,以下简称VIP)卡的发行部门对电子VIP卡的持有者的更加严格的控制,如无法对电子VIP卡的持有者的身份进行确认,导致无法控制电子VIP卡转发给多人使用或者被他人盗用。
同时,由于现有的电子卡服务平台只是局限于对电子卡的识别信息的验证,而不会涉及到对电子卡持有者的身份信息进行推送,以供对电子卡的持有者的合法使用权进行验证,也导致了整个电子卡验证系统无法识别电子卡转发给多人使用或者被他人盗用的情况。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电子卡验证方法和电子卡服务平台,用以解决电子卡被转发给多人使用或者被他人盗用的问题,使得只有真正的合法用户才能享受电子卡所承诺的服务。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第一个方面通过一些实施方式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提供一种电子卡验证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识读设备识读移动终端中电子卡的条码信息,并将识读出的条码信息发送给电子卡服务平台;
所述电子卡服务平台根据所述电子卡的条码信息,解密、解压出电子卡的识别信息和用户身份标识信息,所述电子卡的用户身份标识信息为能够唯一标识电子卡的持有者身份的信息;
所述电子卡服务平台对所述电子卡的识别信息进行验证,以验证所述电子卡的有效性,若验证成功,则发送所述电子卡的用户身份标识信息;若验证失败,则结束;
根据所述电子卡持有者出示的能证明其身份的证件,对所述用户身份标识信息进行鉴权,以验证所述电子卡持有者的合法性,结束。
实现本发明第一个方面的实施方式通过对电子卡的识别信息验证成功后,进一步对所述电子卡的用户身份标识信息进行鉴权,即验证电子卡有效后,进一步验证电子卡持有者的合法性(合法使用权),使得电子卡被转发给 多人或者被他人盗窃后无法正常使用,从而实现了只有真正的合法用户才能够享受电子卡所承诺的各项服务。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第二个方面通过一些实施方式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提供一种电子卡服务平台,包括:
通信模块,用于接收电子卡的条码信息;
解析模块,用于根据所述通信模块接收到的所述电子卡的条码信息,解密、解压出所述电子卡的识别信息和用户身份标识信息,所述电子卡的用户身份标识信息为能够唯一标识电子卡的持有者身份的信息;
用户数据库,用于存储所述电子卡的信息;
第一验证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用户数据库存储的所述电子卡的信息,对所述解析模块解析出的所述电子卡的识别信息进行验证,以验证所述电子卡的有效性;
第一推送模块,用于当所述第一验证模块对所述电子卡的识别信息验证成功后,发送所述解析模块解析出的所述电子卡的用户身份标识信息,以供根据所述用户身份标识信息和所述电子卡持有者出示的能证明其身份的证件验证所述电子卡持有者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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