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实现快速重路由的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200710166107.3 | 申请日: | 2007-11-07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63103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4-16 |
| 发明(设计)人: | 孙先花 | 申请(专利权)人: | 孙先花 |
| 主分类号: | H04L12/56 | 分类号: | H04L12/56;H04L12/18;H04L1/22;H04L29/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德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宋志强;麻海明 |
| 地址: | 050011河北省石家***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实现 快速 路由 方法 | ||
1.一种实现快速重路由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
在网络元素失效前,建立该网络元素的备份路径;
所述网络元素失效,根据所述备份路径维护独立组播稀疏模式协议PIM邻居关系和组播树;
根据维护的PIM邻居关系和组播树进行组播数据的转发。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网络元素为连接在两个PIM节点之间的链路;
所述在网络元素失效前,建立该网络元素的备份路径为:
在所述连接在两个PIM节点之间的链路失效之前,建立该链路的备份路径。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网络元素为PIM节点;
所述在网络元素失效前,建立该网络元素的备份路径为:
在所述PIM节点失效之前,建立该PIM节点的PIM邻居到该PIM节点的所有其他PIM邻居的备份路径。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网络元素失效,根据所述备份路径维护独立组播稀疏模式协议PIM邻居关系之前,进一步包括:所述PIM节点将其PIM邻居信息通过建立的备份路径发送给它的每个PIM邻居;
在所述网络元素失效,根据所述备份路径维护组播树之前,进一步包括:所述PIM节点实时发送其同一组播树上的逆向路经转发RPF邻居相关的多点传输路由资讯基层MRIB表项给该RPF邻居;并把该RPF邻居的信息通告给其立即下游节点;以及设置RPF邻居接收的MRIB表项处于休眠状态。
5.如权利要求2或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所述网络元素为连接在两个PIM节点之间的链路时,所述网络元素失效,根据所述备份路径维护独立组播稀疏模式协议PIM邻居关系包括:
用建立的备份路径的接口替换原来与失效链路相关的接口;
与失效链路连接的两个PIM节点通过备份路径的接口交换hello信息来维护正常的PIM邻居关系;
当所述网络元素为PIM节点时,所述网络元素失效,根据所述备份路径维护独立组播稀疏模式协议PIM邻居关系包括:
在PIM节点失效且被其PIM邻居探测到的条件下,探测到PIM节点失效的PIM邻居用建立的备份路径的接口替换原来与失效PIM节点相关的接口;
所述PIM邻居代理失效PIM节点通过备份路径的接口向该失效PIM节点的其他所有PIM邻居发送hello信息维护该失效PIM节点的PIM邻居关系。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所述网络元素为连接在两个PIM节点之间的链路时,所述网络元素失效,根据所述备份路径维护组播树包括:
与失效链路相连的下游PIM节点将PIM信息封装进备份路径,通过该备份路径的接口将封装的PIM信息发送给上游RPF邻居;
所述上游RPF邻居从备份路径的接口接收封装的PIM信息,正常处理剥离该PIM信息头部后的PIM信息来维护组播树。
当所述网络元素为PIM节点时,所述网络元素失效,根据所述备份路径维护组播树包括:
在探测到所述PIM节点失效的情况下,激活所述PIM节点发送给其同一组播树上的RPF邻居相关的MRIB表项,并用备份路径的接口替换原来与失效PIM节点相关的接口;
失效PIM节点的下游PIM节点通过备份路径的接口发送PIM信息给所述RPF邻居;
所述RPF邻居通过备份路径的接口接收PIM信息,并代理失效PIM节点处理接收的PIM协议消息来维护组播树。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维护的PIM邻居关系和组播树进行组播数据的转发包括:
将组播数据封装到建立的备份路径中,通过该备份路径将封装的组播数据发送给与失效网络元素相连的下游节点;
所述下游节点通过备份路径接收封装的组播数据,比较其匹配转发表项的入接口与封装组播数据到达的接口,若两者相同,则RPF检查成功,进行组播数据的转发。
8.一种实现快速重路由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
在网络元素失效之前,建立该网络元素的下游节点到与该网络元素处于同一组播树的其他网络元素的备份路径;
根据建立的备份路径建立网络元素失效之前所在组播树的备份组播树;
在网络元素失效后,根据建立的备份组播树进行组播数据的转发。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孙先花,未经孙先花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10166107.3/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