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液晶材料组合及含该组合的液晶显示装置无效
| 申请号: | 200710163704.0 | 申请日: | 2007-10-11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31510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2-27 |
| 发明(设计)人: | 白家瑄;陈昭远;郑德胜;苏振嘉 | 申请(专利权)人: | 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2F1/1337 | 分类号: | G02F1/1337;G02F1/133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诚同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梁挥;祁建国 |
| 地址: | 台湾***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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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液晶 材料 组合 显示装置 | ||
1.一种液晶材料组合,包含一液晶及一可聚合单体,其中该液晶具有下列性质:
(i)-2.5至-5的介电异向性Δε;
(ii)1.1×10-11牛顿至1.6×10-11牛顿的扩张弹性系数K11;
(iii)1.1×10-11牛顿至1.6×10-11牛顿的弯曲弹性系数K33;以及
(iv)Δε、K11及K33符合下式:
2.根据权利要求1的液晶材料组合,其特征在于,该可聚合单体包括可光聚合单体、可热聚合单体、或前述的组合。
3.根据权利要求1的液晶材料组合,其特征在于,以液晶的重量计,该可聚合单体的用量的重量百分比为0.01%至5%。
4.根据权利要求1的液晶材料组合,其特征在于,Δε为-3至-3.5且K11及K-33独立为1.1×10-11牛顿至1.55×10-11牛顿。
5.根据权利要求1的液晶材料组合,其特征在于,Δε为-3.0至-5。
6.根据权利要求1的液晶材料组合,其特征在于,K11为1.37×10-11牛顿至1.6×10-11牛顿。
7.根据权利要求1的液晶材料组合,其特征在于,K33为1.37×10-11牛顿至1.6×10-11牛顿。
8.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含:
一第一基板;
一第二基板;以及
一根据权利要求1的液晶材料组合,密封于该第一基板与该第二基板之间。
9.根据权利要求8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第一基板与该第二基板间的预定单元间隙为2.5微米至10微米。
10.根据权利要求8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其一高分子辅助配向液晶显示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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