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再充电的锂电池无效
申请号: | 200710152480.3 | 申请日: | 2007-10-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57131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9-03 |
发明(设计)人: | 金点洙;金振范;朴容彻;黄德哲;李钟和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星SDI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M10/40 | 分类号: | H01M10/40;H01M10/38;H01M4/48;H01M4/58;H01M4/36;H01M4/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宋莉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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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充电 锂电池 | ||
1、可再充电锂电池,包括:
包括能够嵌入和脱出锂离子的正极活性材料的正极,该正极的有效质量密度为3.65g/cc或更大;
包括能够嵌入和脱出锂离子的负极活性材料的负极;和
包括非水有机溶剂和锂盐的电解质,该锂盐包括六氟磷酸锂(LiPF6)、四氟硼酸锂(LiBF4)、和基于酰亚胺锂的化合物。
2、权利要求1的可再充电锂电池,其中该基于酰亚胺锂的化合物选自Li[N(SO2CF3)2]、Li[N(SO2CF2CF3)2]、及其组合。
3、权利要求1的可再充电锂电池,其中该基于酰亚胺锂的化合物在电解质中以0.1-0.7M的浓度存在。
4、权利要求1的可再充电锂电池,其中LiPF6在电解质中以0.7-1.5M的浓度存在。
5、权利要求1的可再充电锂电池,其中基于电解质的总重量,LiBF4以0.05-0.5重量%的量存在。
6、权利要求1的可再充电锂电池,其中该电解质进一步包括选自LiSbF6、LiAsF6、LiClO4、LiC4F9SO3、LiAlO2、LiAlCl4、LiSO3CF3、LiCl、LiI、LiB(C2O4)2、及其组合的至少一种锂盐。
7、权利要求1的可再充电锂电池,其中该正极的有效质量密度为3.7-4.1g/cc。
8、权利要求1的可再充电锂电池,其中该正极活性材料包括锂化的插层化合物。
9、权利要求8的可再充电锂电池,其中该锂化的插层化合物为包括锂和选自钴、锰、镍及其组合的金属的复合氧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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