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广角物镜系统和照相机无效
申请号: | 200710140902.5 | 申请日: | 2007-08-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22672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2-13 |
发明(设计)人: | 维尔纳·朗;米夏埃儿·维茨克;克劳斯·埃克勒;托马斯·赖因哈德 | 申请(专利权)人: | 梅克拉-朗两合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13/06 | 分类号: | G02B13/06;G02B9/04;G02B13/18;G02B27/00;G02B3/00;B60R1/00;B60R11/00 |
代理公司: | 隆天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玉双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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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广角 物镜 系统 照相机 | ||
1.一种广角物镜系统,包括:
第一透镜组(2),其带有用于在120°±10°的对角线视场角(α)的范围内汇聚来自物体的光的入口孔(4);
光圈(6),其设置在所述第一透镜组(2)之后,以及
第二透镜组(8),其设置在所述光圈(6)之后,所述第二透镜组(8)投射来自所述第一透镜组(2)的、经过所述光圈(6)的光,以使所述光以小于5%,优选地小于3%的图像失真照射到图像表面(10)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广角物镜系统,其中所述第二透镜组(8)包括用于校正所述图像失真的非球面透镜(16-5)。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广角物镜系统,其中所述非球面透镜(16-5)为双非球面透镜。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广角物镜系统,其中所述非球面透镜具有一面凹一面凸的弯曲。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广角物镜系统,其中所述广角物镜系统包含最多五个透镜(16-i)。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广角物镜系统,其中所述第一透镜组(2)包含最多三个透镜(16-1、16-2、16-3)。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广角物镜系统,其中所述第二透镜组包含最多两个透镜(16-4、16-5)。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广角物镜系统,其中所述广角物镜系统的光学构造长度(OBL)为18.0mm±5mm。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广角物镜系统,其中所述光圈(6)相对于所述入口孔(4)设置于所述光学构造长度(OBL)的60%±10%处。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广角物镜系统,其中所述光圈(6)的直径为1.26mm±0.5mm。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广角物镜系统,其中
所述第一透镜组(2)包括第一透镜(16-1)、第二透镜(16-2)和第三透镜(16-3),而所述第二透镜组(8)包括第四透镜(16-4)和第五透镜(16-5);
所述第一透镜(16-1)为一面凸一面凹的透镜,其具有11.6mm±δ%的第一半径(R11)和-5.2mm±δ%的第二半径(R12);
所述第二透镜(16-2)为一面凸一面凹的透镜,其具有45.2mm±δ%的第一半径(R21)和-6.1mm±δ%的第二半径(R22);
所述第三透镜(16-3)为两面凸的透镜,其具有44.9mm±δ%的第一半径(R31)和10.9mm±δ%的第二半径(R32);
所述第四透镜(16-4)为两面凸的透镜,其具有4.3mm±δ%的第一半径(R41)和7.8mm±δ%的第二半径(R42);
所述第五透镜(16-5)为一面凸一面凹的双非球面,δ%介于1%与15%之间的范围内且优选地介于1%与5%之间的范围内。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广角物镜系统,其中所述第一透镜(16-1)的折射率为1.79。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广角物镜系统,其中所述第二透镜(16-2)的折射率为1.77。
14.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广角物镜系统,其中所述第三透镜(16-3)的折射率为1.84。
15.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广角物镜系统,其中所述第四透镜(16-4)的折射率为1.77。
16.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广角物镜系统,其中所述第五透镜(16-5)的折射率为1.53。
17.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广角物镜系统,其中所述第四透镜(16-4)特别地设计用于校正图像的膨胀像差或弯曲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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