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多媒体播放器的标志显示方法和设备无效
申请号: | 200710136266.9 | 申请日: | 2007-07-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97179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6-11 |
发明(设计)人: | 梁必承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11B31/00 | 分类号: | G11B31/00;G11B27/34 |
代理公司: | 北京铭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郭鸿禧;安宇宏 |
地址: | 韩国京畿道***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多媒体 播放 标志 显示 方法 设备 | ||
本申请要求2006年12月7日提交到韩国知识产权局的第10-2006-0124046号韩国专利申请的优先权,该申请的公开通过引用完全合并到此处。
技术领域
与本发明一致的方法和设备涉及一种多媒体播放器的标志显示。
背景技术
多媒体播放器是用于再现记录在介质(例如压缩盘(CD)、数字多用盘(DVD)、高清DVD(HD-DVD)、蓝光盘(BD)等)上的数据的装置。一些多媒体播放器具有用于当它们接通电源时显示预存的标志的功能。例如,即使用户知道蓝光播放器是由三星电子(Samsung Electronics)制造并能够播放BD,由三星电子生产的蓝光播放器也显示三星标志和蓝光标志。
然而,在已有的多媒体播放器上显示的标志没有涉及到媒体标题(mediatitle)。因此,已有的多媒体播放器不具有用于为用户提供与媒体标题有关的信息的标志,例如是否插入媒体标题,插入了什么媒体标题,插入的媒体标题是否已经被预先播放和中断,以及在中断的情况下在什么时间回放被中断。
媒体标题是使用任意介质生产的媒体产品。例如,如果电影或游戏在DVD上销售,则该DVD被称为DVD标题,如果在CD上,则该CD被称为CD标题,如果在HD-DVD上,则该HD-DVD被称为HD-DVD标题,而如果在BD上,则该BD被称为BD标题。然而,如果用户未经许可使用DVD复制电影或游戏,则该DVD不被称为DVD标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示例性实施例克服了上述的缺点和其他上面没有描述的缺点。同样地,本发明无需克服上述缺点,而且本发明的示例性实施例可以不克服上述的任何问题。
本发明提供一种多媒体播放器的标志显示方法和设备,通过所述方法和设备用户可以基于多媒体播放器上显示的标志很容易地获得关于媒体标题的信息。
根据本发明的一方面,提供一种多媒体播放器的标志显示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如果请求多媒体播放器的标志显示则检查标志位置指针;以及基于该标志位置指针从包括在多媒体播放器中的存储器读取标志并显示该标志,其中,如果媒体标题被插入到多媒体播放器中,则标志位置指针指向存储基于媒体标题的标志的位置,而如果媒体标题没有被插入到多媒体播放器,则标志位置指针指向存储多媒体播放器中设置为默认的标志的位置。
所述方法还可包括:如果媒体标题被插入到多媒体播放器中,则基于从媒体标题检测的信息创建该媒体标题的标志;存储所述创建的标题;以及将标志位置指针更新为存储创建的媒体标题的位置。
所述方法还可包括:如果媒体标题被再现,则根据再现时间点重建媒体标题的标志;以及将媒体标题的标志更新为重建的标志。
所述方法还可包括:如果从多媒体播放器弹出媒体标题,则基于该媒体标题检测存储在存储器中的标志;以及将标志位置指针更新为存储多媒体播放器中设置为默认的标志的位置。
根据本发明的另一方面,提供一种多媒体播放器的标志显示设备,所述设备包括:存储器,存储将在多媒体播放器上显示的至少一个标志;标志位置指针,具有与存储将在多媒体播放器上显示的标志的存储器的位置有关的信息;显示单元,显示标志;和控制器,基于标志位置指针从存储器读取标志,并且如果请求多媒体播放器的标志显示,则将读取的标志输出到显示单元,其中,如果媒体标题被插入到多媒体播放器中,则标志位置指针指向存储基于媒体标题的标志的存储器的位置,而如果媒体标题没有被插入到多媒体播放器中,则标志位置指针指向存储在多媒体播放器中设置为默认的标志的存储器的位置。
所述设备还可包括:媒体标题插入/弹出确定器,确定媒体标题是否被插入到多媒体播放器中或从多媒体播放器弹出;和标志创建器,在控制器的控制下基于从媒体标题检测的信息创建媒体标题的标志,并且如果由媒体标题插入/弹出确定器确定媒体标题被插入到多媒体播放器中,则在存储器中存储创建的标志,其中,如果在存储器中存储创建的媒体标题的标志,则控制器将标志位置指针更新为指向存储创建的媒体标题的标志的存储器的位置。
所述设备还可包括再现来自媒体标题的数据的再现处理单元,其中,控制器根据媒体标题的再现时间点控制标志创建器重建媒体标题的标志,并在存储器中存储重建的标志。
附图说明
通过下面参照附图对示例性实施例的详细描述,本发明的上述和其他方面将会变得更加清楚,其中:
图1是根据本发明的示例性实施例的多媒体播放器的标志显示设备的框图;
图2是根据本发明的另一示例性实施例的多媒体播放器的标志显示设备的框图;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三星电子株式会社,未经三星电子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10136266.9/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