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墨粉及生产墨粉的方法有效
| 申请号: | 200710126830.9 | 申请日: | 2007-06-28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96020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1-02 | 
| 发明(设计)人: | 久保田光治;渡边昌司;胁本光太;牧野信康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理光 | 
| 主分类号: | B02C23/08 | 分类号: | B02C23/08;B04C5/02;B04C5/14;B04C5/08;B07B11/02;B07B7/086 | 
| 代理公司: | 北京纪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赵蓉民;路小龙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生产 方法 | ||
1.一种生产墨粉的方法,包括:
研磨步骤,包括使用至少一个研磨机和旋风器单元精细地研磨颗粒及分级粗颗粒;和
分级步骤,包括使用至少一个分级器和旋风器单元分级粉状颗粒,
其中在所述分级步骤中由所述分级器分级并返回的任何所述粉状颗粒及其它颗粒,都返回所述研磨步骤中的所述旋风器单元,并且在所述研磨步骤中所述颗粒所返回到的所述旋风器单元中的颗粒量被调整为恒定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产墨粉的方法,其中在所述研磨步骤中使用至少一个研磨机、一个旋风器单元和一个分级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产墨粉的方法,其中所述旋风器单元包括旋风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产墨粉的方法,其中所述恒定量为所述旋风器单元总体积的15%到35%。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产墨粉的方法,其中颗粒引入管包括所述分级步骤中分级器的收缩部分,并且所述颗粒引入管的横截面A1和所述收缩部分的横截面A2满足如下关系:
1×(A1/20)≤A2≤10×(A1/20)。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产墨粉的方法,其中将所述颗粒返回到所述旋风器单元的返回管包括收缩部分,并且所述返回管的横截面B1和所述收缩部分的横截面B2满足如下关系:
1×(B1/20)≤B2≤10×(B1/20)。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产墨粉的方法,其中颗粒所返回到的所述旋风器单元的上部吸入管包括收缩部分,并且所述上部吸入管的横截面D1和所述收缩部分的横截面D2满足如下关系:
1×(D1/20)≤D2≤10×(D1/20)。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产墨粉的方法,其中颗粒所返回到的所述旋风器单元的圆柱部分的横截面C1和将颗粒返回到所述旋风器单元的所述返回管的横截面C2满足如下关系:
1×(C1/2000)≤C2≤200×(C1/2000)。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产墨粉的方法,其中将颗粒返回到所述旋风器单元的所述返回管相对所述返回管插入所述旋风器单元的插入位置的纵向垂线的插入角θ为30°到150°。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产墨粉的方法,其中在颗粒所返回到的所述旋风器单元中,从圆锥部分的底端到所述圆柱部分的顶端的高度L1,与从将颗粒返回到所述旋风器单元的所述返回管的所述插入位置到所述旋风器单元的所述圆柱部分的顶端的高度L2满足如下关系:
1×(L1/10)≤L2≤9×(L1/10)。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产墨粉的方法,其中颗粒所返回到的所述旋风器单元中的颗粒量由来自布置于所述旋风器单元上的二次空气管的二次空气调整。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生产墨粉的方法,其中所述二次空气管被布置在颗粒所返回到的所述旋风器单元上的位置高于所述返回管被布置在所述旋风器单元上的位置和所述旋风器单元中的颗粒表面的任何一个。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产墨粉的方法,其中颗粒所返回到的所述旋风器单元中的颗粒量由位于所述旋风器单元之上的收集器的鼓风机流量调整,并且所述鼓风机流量是最大流量的70%或更多。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产墨粉的方法,其中颗粒所返回到的所述旋风器单元中的颗粒量由来自所述分级步骤中所述分级器的压缩空气调整,并且所述压缩空气压为0.2MPa到0.6MPa以及所述压缩空气流速为0.5m3/min到2.5m3/min。
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产墨粉的方法,其中颗粒所返回到的所述旋风器单元中的颗粒量由静压调整,并且所述旋风器单元的上部的第一静压P1为-10kPa到-30kPa。
1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产墨粉的方法,其中颗粒所返回到的所述旋风器单元中的颗粒量由所述静压调整,并且所述旋风器单元的上部的所述第一静压P1和所述旋风器单元的下部的第二静压P2之间的压差ΔP(|P1-P2|)为5kPa或更小。
1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产墨粉的方法,其中在颗粒所返回到的所述旋风器单元中,二次空气流速由自动调节装置调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株式会社理光,未经株式会社理光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10126830.9/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