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判断创建DCF文件终端设备的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0710125077.1 | 申请日: | 2007-12-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83933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5-21 |
发明(设计)人: | 官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9/08 | 分类号: | H04L9/08;G06F21/00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君胜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杨宏 |
地址: | 518057广东省深圳市南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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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判断 创建 dcf 文件 终端设备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通信技术领域终端数字版权管理系统的安全保护,尤其涉及一种判断DCF文件是否由当前终端设备创建的方法。
背景技术
数字版权管理技术(DRM-Digital Right Management)旨在以可管理的方式提供和使用数字内容,以确保知识产权在整个价值链中始终得到保护。数字版权管理有两类实体:内容对象和版权对象。实现方式有三种:转发禁止方式(Forward Lock,简称FL),混合发送方式(Combined Delivery,简称CD),分别发送方式(Separate Delivery,简称SD)。前两种方式内容对象均以明文方式发送。第三种SD方式,内容对象以密文方式发送。为保证安全性,在终端侧通常都会将FL,CD两种方式内容对象加密生成DCF(DRM的加密数据格式)文件。
这类的DCF无法通过网络方式购买版权对象,只有创建它的终端设备才能获得正确的密钥进行解密。同时,这类DCF可以通过备份存储的方式,拷贝至其它的终端设备,其它终端设备由于无法获得正确的密钥会导致解密流程的失败。为避免终端设备在解密DCF时,执行错误的解密流程,需要判断DCF文件是否是由当前终端设备创建的。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判断DCF文件是否由当前终端设备创建的方法。
本发明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判断创建DCF文件终端设备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A、在将FL、CD类型的数据加密成DCF文件时,利用DCF文件的文件头字段记录下当前加密终端的设备ID;
B、在利用终端代理对该DCF文件进行解密时,获得所述文件头字段信息,通过将加密终端的设备ID与该终端代理的设备ID进行比较,判断待解密的DCF文件是否由本终端代理创建的。
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还包括以下步骤C:如果所述DCF文件是由本终端代理创建的,则继续解密的流程;否则,中止解密流程。
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的步骤A包括如下步骤:
A1、在将FL、CD类型的数据加密成DCF文件时,从加密设备ID管理器获得加密终端的设备ID;
A2、将加密终端的设备ID写入DCF文件头的content-vendor字段。
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的步骤B包括如下步骤:
B1、在解密所述DCF文件前,先获得content-vendor字段信息;
B2、判断该字段信息是否为有效的设备ID信息,是,则转入步骤B3,否,则终止解密流程;
B3、将加密终端的设备ID与本终端代理的设备ID进行比较,若二者相同,则待解密的DCF文件是由本终端代理创建;否则,待解密的DCF文件不是由本终端代理创建。
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步骤A包括如下处理:将加密终端的设备ID以可打印方式进行编码后,再写入content-vendor字段;所述步骤B包括如下处理:在进行比较前,将本终端代理的设备ID以可打印方式进行编码。
所述的方法,其中:对于终端设备而言,所述的设备ID是由随机的方式产生,并且固定不变的。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为:由于终端代理在解密DCF文件前,通过对设备ID进行有效性判断,很好地避免了错误流程的继续,提高了设备执行的可靠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方法流程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将设备ID写入DRM文件头的具体实施方法流程图;
图3为本发明根据DRM文件头判断设备ID的具体实施方法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根据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如图1所示,本发明的方法为:
A、在将FL、CD类型的数据加密成DCF文件时,利用DCF格式文件头字段(如content-vendor字段)记录下加密终端的设备ID;
B、待对该DCF文件进行解密时,首先获得content-vendor字段的信息,即获得了加密终端的设备ID,然后通过将加密终端的设备ID与当前终端代理的设备ID进行比较,判断该DCF文件是否由本终端代理创建的。
其中,将加密终端的设备ID写入DRM文件头的方法如图2,包括以下具体步骤:
A1、从加密设备ID管理器获得设备ID;
A2、将加密终端的设备ID写入content-vendor字段,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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