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卡波姆眼用即型凝胶无效
申请号: | 200710122688.0 | 申请日: | 2007-07-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42370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1-14 |
发明(设计)人: | 肖正连 | 申请(专利权)人: | 肖正连 |
主分类号: | A61K47/32 | 分类号: | A61K47/32;A61K47/34;A61K47/38;A61K9/00;A61P2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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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331200江*** | 国省代码: | 江西;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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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卡波姆眼用即型 凝胶 | ||
1.一种卡波姆眼用即型凝胶,其特征在于1000毫升所述凝胶中含有:卡波姆10-40g,防腐剂0.05-1克,渗透压调节剂1.0-7.5克,凝胶基质30-150克,余量为酸碱缓冲剂和注射用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卡波姆眼用即型凝胶,其特征在于1000毫升所述凝胶中含有:卡波姆10-30g,防腐剂0.05-1克,渗透压调节剂1.0-5.5克,凝胶基质30-100克,余量为酸碱缓冲剂和注射用水。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卡波姆眼用即型凝胶,其特征在于,所述酸碱缓冲剂将所述卡波姆眼用即型凝胶的pH值控制在4.15-8.73之间。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所述卡波姆眼用即型凝胶,其特征在于,所述防腐剂选自苯乙醇、苯甲醇、苯甲酸钠、羟苯甲酯和羟苯乙酯中的一种或多种;所述渗透压调节剂为氯化钠;所述酸碱缓冲剂选自盐酸、硫酸、硼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柠檬酸钠、柠檬酸、三乙醇胺、二乙醇胺、乙醇胺中的2种或多种;所述凝胶基质选自聚乙二醇、甲基纤维素、乙基纤维素、聚丙烯酸和聚丙烯酸钠中的一种或多种。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卡波姆眼用即型凝胶,其特征在于所述酸碱缓冲剂选自盐酸和三乙醇胺,二者的摩尔比为1∶0.5-2。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卡波姆眼用即型凝胶,其特征在于所述酸碱缓冲剂选自盐酸和柠檬酸钠,二者的摩尔比为1∶0.2-2。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卡波姆眼用即型凝胶,其特征在于所述凝胶基质选自聚乙二醇和甲基纤维素,二者的重量比为1∶50-5000。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卡波姆眼用即型凝胶,其特征在于所述聚乙二醇选自PEG-400、PEG-600、PEG-1000、PEG-1500、PEG-4000、PEG-6000、PEG-10000和PEG-20000中的一种或多种。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卡波姆眼用即型凝胶,其特征在于所述聚乙二醇选自PEG-1500、PEG-4000和PEG-6000中的一种或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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