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清火口香糖无效
申请号: | 200710120801.1 | 申请日: | 2007-08-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43825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8-20 |
发明(设计)人: | 耿立英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奥腾讯达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G4/12 | 分类号: | A23G4/12;A23L1/29;A61K36/35;A61P11/04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卓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陈子英 |
地址: | 100039北京市海淀区田***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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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清火 口香糖 | ||
1.一种清火口香糖,包括由胶基和糖分组成的基本成分,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胖大海和金银花的水提取物。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清火口香糖,其特征在于所述胖大海和金银花水提取物依据下列方式制备:将胖大海和金银花放入水中,煎煮10-30分钟,滤除药渣后浓缩至膏状。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清火口香糖,其特征在于所述胖大海和金银花的重量比是0.5-2。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清火口香糖,其特征在于所述水的质量为胖大海和金银花总质量的10倍以上。
5.如权利要求1、2、3或4所述的清火口香糖,其特征在于所述胖大海和金银花的水提取物在口香糖原料中所占比例是0.5-5%。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清火口香糖,其特征在于所述胖大海和金银花的水提取物在口香糖原料中所占比例是1-3%。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清火口香糖,其特征在于口香糖的原料中还含有茶叶的水提取物。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清火口香糖,其特征在于所述茶叶的水提取物的制备方法为:将茶叶放入水中,水的质量为茶叶质量的6倍以上,煎煮20-40分钟,滤除药渣后浓缩至膏状。
9.如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清火口香糖,其特征在于茶叶的水提取物在口香糖原料中所占比例是0.2-2%。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清火口香糖,其特征在于茶叶的水提取物在口香糖原料中所占比例是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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