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锅炉型煤及其制备方法有效
| 申请号: | 200710119256.4 | 申请日: | 2007-07-19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48741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1-21 | 
| 发明(设计)人: | 葛苏;宋永玮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科兰之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C10L5/04 | 分类号: | C10L5/04;C10L5/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龙寰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孙皓晨;刘冬梅 | 
| 地址: | 100070***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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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锅炉 及其 制备 方法 | ||
1.一种锅炉型煤,其包括以下重量份的成分:
所述粘结剂是将淀粉类物质用无机碱稀溶液在50-85℃的温度下处理所得,淀 粉类物重量为8-32份,无机碱稀溶液的量为其中无机碱的重量为0.1-1.5份,其 中所述淀粉类物质为薯类淀粉厂下脚料,所述无机碱为可溶性无机碱,所述无机 碱溶液的浓度为0.2-2%。
2.如权利要求1的锅炉型煤,其中所述大同煤粉的重量为65-87份,
粘结剂的重量为6-12份,灰渣的重量为5-18份,以粘结剂干物质重量计;
固硫剂的重量为1-8份,
助燃剂的重量为0.05-1.1份。
3.如权利要求1的锅炉型煤,其中所述粘结剂为将淀粉类物质用无机碱稀溶 液在55-80℃的温度下处理所得。
4.如权利要求3的锅炉型煤,其中所述无机碱溶液的浓度为0.8-1.5%。
5.如权利要求1的锅炉型煤,其中所述固硫剂为氧化镁与选自电石渣、水合 石灰或白云石中的至少一种物质的组合。
6.如权利要求1的锅炉型煤,其中所述助燃剂选自NaNO3、NaOH、Na2CO3、 KNO3、KOH、KCL和NaCL中的一种或多种的组合。
7.如权利要求6的锅炉型煤,其中所述助燃剂使用NaNO3、NaOH和Na2CO3的组合,其重量比为NaNO3∶NaOH∶Na2CO3=0.5-1.5∶0.5-1.5∶0.5-1.5。
8.如权利要求7的锅炉型煤,其中所述助燃剂使用NaNO3、NaOH和Na2CO3的组合,其重量比为NaNO3∶NaOH∶Na2CO3=1∶0.5∶0.5。
9.制备权利要求1-8任一项锅炉型煤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将大同煤粉、 粘结剂、灰渣、固硫剂和助燃剂混合均匀,成型,烘干。
10.如权利要求9的方法,其中,大同煤粉以及其它固体状原料的粒径低于 3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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