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旋转工具的加工深度调整装置无效
| 申请号: | 200710110453.X | 申请日: | 2007-06-05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85514A | 公开(公告)日: | 2007-12-12 |
| 发明(设计)人: | 山田幸彦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牧田 |
| 主分类号: | B25B23/00 | 分类号: | B25B23/00;B23B47/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雒运朴;徐谦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旋转 工具 加工 深度 调整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安装于螺钉拧紧机或打孔工具等的旋转工具上,可以对螺钉拧紧深度或打孔等的加工深度进行调整的深度调整装置。
背景技术
例如,在螺钉拧紧工具中,为了调整对工件(螺钉拧紧对象)的螺钉的拧入深度,在该螺钉拧紧工具的前端部安装有螺钉拧紧深度调整装置。该螺钉拧紧深度调整装置是在工具前端部以将螺钉拧紧钻头收容在内部的状态下被安装的。因此,在交换钻头时等情况下,需要暂时拆除该螺钉拧紧深度调整装置。
以往,作为涉及可相对螺钉拧紧工具主体拆除的螺钉拧紧深度调整装置的技术,提供了例如在日本实用新型注册第2510156号公报或美国专利第6758116号公报中所公开的技术。前一公报所公开的深度调整装置,是借助安装螺纹部将深度调整用的操作套筒安装在工具主体的前端部而构成的装置,其可以通过调整操作套筒相对工具主体的安装螺纹部的旋入量,来调整螺钉拧紧钻头从该操作套筒前端突出的突出量(螺钉拧紧深度)。对该前一深度调整装置而言,可以通过使操作套筒旋转而旋出螺纹部来从工具主体拆除。
另外,后一公报所公开的深度调整装置,是使具有弹力的卡钩部与工具主体卡合来安装的构成,在进行拆除时使该卡钩部克服弹力而产生变形的构成。根据该后一深度调整装置,可以通过边使卡钩部变形边拔出该装置而从工具主体拆除。
专利文献1:日本实用新型注册第2510156号公报
专利文献2:美国专利第6758116号公报
然而,对前一深度调整装置而言,由于其是通过多次旋转操作套筒而相对安装螺纹部旋出,得以初次将该调整装置从工具主体拆除的构成,所以在该拆除操作以及安装操作上花费时间,存在操作性不良的问题。
另外,由于以往的拆除作业比较繁琐,所以例如无法迅速地进行需要将该深度调整装置从工具主体拆除后进行的螺纹的旋松作业。
再者,对后者的深度调整装置而言,由于其是使卡钩部相对工具主体弹性卡合而相对工具主体安装该调整装置的构成,所以在卡钩部的弹性范围内,产生该调整装置的晃动,从而很难牢固地安装。
这样,以往的加工深度调整装置,是相对工具主体的安装、拆除操作较繁琐的装置,反之即便能简单地进行安装、拆除,也很难相对工具主体没有晃动地牢固地安装。
发明内容
于是,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相对于工具主体的安装、拆除简单,且可以毫无晃动地牢固地安装的加工深度调整装置。
因此,本发明设计了各技术方案所述的加工深度调整装置。
根据技术方案1所述的加工深度调整装置,在将操作构件向锁紧位置进行了旋转操作的状态下,中间构件的卡合部与工具主体凹凸卡合而将该加工深度调整装置被安装为相对工具主体不能拆除的状态。当将操作构件向非锁紧位置进行旋转操作时,中间构件的卡合部相对工具主体脱离,并由此成为可将上述凹凸形状状态解除的状态,从而可将该加工深度调整装置从工具主体中拆除。
由于是通过使中间构件的卡合部与工具主体的卡合脱离来形成相对工具主体可安装、可拆除的状态的构成,所以无需构成为如以往的利用螺纹结合的构成那样多次旋转操作构件,只要在锁紧位置与非锁紧位置之间对操作构件进行旋转操作,就可以将该加工深度调整装置从工具主体中拆除,反之可以安装在工具主体上,由此可以简单地进行安装、拆除操作。
由于可以迅速且简单地拆除加工深度调整装置,所以可以高效地进行例如螺钉的旋松作业。
另外,由于是使卡合构件相对工具主体凹凸卡合,并且利用操作构件锁紧该凹凸卡合状态从而将该加工深度调整装置安装在工具主体上的构成,而不是如以往那样使卡钩弹性地卡合而安装的构成,所以在安装状态下不会发生如以往那样的晃动,可以牢固地安装。
根据技术方案2所述的加工深度调整装置,在使操作构件位于锁紧位置的状态下,成为第二卡合部相对操作构件脱离了的状态(在旋转方向上不卡合的状态),且成为第一卡合部与工具主体凹凸卡合而不能脱离的状态。由此成为该加工深度调整装置相对工具主体安装的状态。在该安装状态下,由于第一卡合部与工具主体凹凸卡合,所以不会发生以往的由弹性钩的卡合导致的晃动,而可以将该加工深度调整装置牢固地安装在工具主体上。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株式会社牧田,未经株式会社牧田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10110453.X/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