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木风铃及其制作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710109330.4 | 申请日: | 2007-05-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66597A | 公开(公告)日: | 2007-11-07 |
发明(设计)人: | 陈修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修强 |
主分类号: | B27M3/00 | 分类号: | B27M3/00;B27K5/00;B27K5/02 |
代理公司: | 广州知友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宣国华 |
地址: | 510545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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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风铃 及其 制作方法 | ||
1、一种木风铃,其特征在于采用处理过的木材作为各种风铃组件装配而成;其中木材的处理过程为:将干湿度在12度以下的木材放进高压设备,在1.275Mpa的压力下,采用过热蒸汽汽化处理后,再进行循环风干和变形校正;根据不同组件形状要求,用机械打磨成形;其中,
控制温度在100℃~110℃,用1天时间的过热蒸气处理,所得的木材发出一种对应的声音;
控制温度在100℃~110℃,用2天时间的过热蒸气处理,所得的木材发出一种对应的声音;
控制温度在110℃~120℃,用3天时间的过热蒸气处理,所得的木材发出一种对应的声音;
控制温度在120℃~130℃,用4天时间的过热蒸气处理,所得的木材发出一种对应的声音;
控制温度在130℃~140℃,用5天时间的过热蒸气处理,所得的木材发出一种对应的声音;
控制温度在140℃~150℃,用6天时间的过热蒸气处理,所得的木材发出一种对应的声音;
控制温度在150℃~160℃,用7天时间的过热蒸气处理,所得的木材发出一种对应的声音。
2、权利要求1所述木风铃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将干湿度在12度以下的木材放进高压设备,在1.275Mpa的压力下,采用过热蒸汽汽化处理后,再进行循环风干和变形校正;再根据不同组件形状要求,用机械打磨成形;其中,
控制温度在100℃~110℃,用1天时间的过热蒸气处理,所得的木材发出一种对应的声音;
控制温度在100℃~110℃,用2天时间的过热蒸气处理,所得的木材发出一种对应的声音;
控制温度在110℃~120℃,用3天时间的过热蒸气处理,所得的木材发出一种对应的声音;
控制温度在120℃~130℃,用4天时间的过热蒸气处理,所得的木材发出一种对应的声音;
控制温度在130℃~140℃,用5天时间的过热蒸气处理,所得的木材发出一种对应的声音;
控制温度在140℃~150℃,用6天时间的过热蒸气处理,所得的木材发出一种对应的声音;
控制温度在150℃~160℃,用7天时间的过热蒸气处理,所得的木材发出一种对应的声音。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木风铃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将木材循环风干后,再用CaO+H2O进行灭菌消毒处理。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木风铃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不同组件需求进行上色或煮色处理,并保持木材的干湿度在12度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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