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传送泡沫和喷雾的分送器无效
| 申请号: | 200710101663.2 | 申请日: | 2007-03-3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08376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1-23 |
| 发明(设计)人: | 林斯民;R·C·普拉特;曾俊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伊西康公司 |
| 主分类号: | B05B1/02 | 分类号: | B05B1/02;B05D7/24;B08B3/00 |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张轶东;刘玥 |
| 地址: | 美国新***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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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传送 泡沫 喷雾 分送 | ||
1.一种分送喷雾或泡沫的分送器包含:
分送器中的溶液;
分送器上的发泡喷嘴,用于分送来自所述溶液的所述泡沫;和
分送器上的雾化喷嘴,用于分送来自所述溶液的所述喷雾。
2.根据权利要求1的分送器,其中所述溶液包含过氧化氢。
3.根据权利要求1的分送器,其包括在清洁仪器之前使该溶液在医疗仪 器的污染表面上发泡并保持所述泡沫与所述表面的接触直到所述仪器已被清洁 时的用法说明。
4.根据权利要求3的分送器,进一步包含在清洁所述仪器之前将所述喷 雾施用到所述仪器内腔的用法说明。
5.根据权利要求1的分送器,进一步包含其中的喷射剂。
6.根据权利要求1的分送器,其中发泡喷嘴和雾化喷嘴中的每一个是手 动泵送类型的。
6.根据权利要求1的分送器,其中所述溶液包含按重量在0.1%到15% 范围内的过氧化氢。
7.根据权利要求6的分送器,其中所述溶液中过氧化氢的百分比按重量 为从2%到10%。
8.根据权利要求7的分送器,其中所述溶液中过氧化氢的百分比按重量 为从3%到8%。
9.根据权利要求2的分送器,其中所述溶液进一步包含过氧乙酸。
10.根据权利要求2的分送器,其中所述溶液进一步包含表面活性剂。
11.根据权利要求2的分送器,其中所述溶液进一步包含泡沫助剂。
12.根据权利要求2的分送器,其中所述溶液进一步包含泡沫增稠剂。
13.根据权利要求2的分送器,其中所述溶液进一步包含pH调节剂。
14.根据权利要求1的分送器,进一步包含导管使得所述导管适合所述喷 嘴用于将喷雾喷洒到更小的开口或区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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