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投影物镜无效
申请号: | 200710086282.1 | 申请日: | 2003-09-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14048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1-30 |
发明(设计)人: | 京特·贝内迪克斯;埃伯哈德·皮勒 | 申请(专利权)人: | 司普罗光学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15/177 | 分类号: | G02B15/177;G02B15/16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车文;代易宁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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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投影 物镜 | ||
1.一种投影物镜,具有可变焦距,优选地用于成象转镜矩阵或反射和/或发射LCD,所述投影物镜包括布置在共同光轴(2)上的三组透镜(G1、G2、G3),其中从面对投影屏幕(1)的一侧开始,用于聚焦的第一组透镜(G1)和用于改变焦距的第二组透镜(G2)以位置可变的方式布置在光轴(2)上,而第三组透镜(G3)是固定的,其特征在于,满足以下条件:
1.0h max<dG2-G3<1.5h max
和
s≤10mm,
其中h max是最大物体高度,dG2-G3是位于第一位置的第二透镜组(G2)和第三透镜组(G3)之间的距离,s是物体侧截距。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投影物镜,其特征在于,满足以下条件:
1.2f1<fG1<1.7f1,
其中f1是第一位置上的物镜的总焦距,fG1是第一透镜组(G1)的焦距的绝对值。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投影物镜,其特征在于,满足以下条件:
0.7f1<fG2<1.1f1,
其中fG2是第二透镜组G2的焦距的绝对值。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投影物镜,其特征在于,满足以下条件:
1.5f1<fG3<2.0f1,
其中fG3是第三透镜组G3的焦距的绝对值。
5.如权利要求1到4中任一项所述的投影物镜,其特征在于,从面对投影屏幕(1)的一侧开始:
第一组透镜(G1),包括
一个凹弯月形透镜(3),
一个凸弯月形透镜(4),和
一个凹透镜(5);
第二组透镜(G2),包括
一个凹弯月形透镜(12)或者一个由凸弯月形透镜(6)和凹弯月形透镜(7)构成的负透镜组件,
一个凸透镜(8),和
一个由凸透镜(9)和凹透镜(10)组成的正透镜组件;以及
第三组透镜(G3),包括
至少一个凸透镜(11)。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投影物镜,其特征在于,满足以下条件:
2.0<L/f1<3.0,
其中L是物镜的总长度。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投影物镜,其特征在于,满足以下条件:
1.68<navg<1.74,
其中navg是透镜的平均折射率。
8.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投影物镜,其特征在于,满足以下条件:
40.0<vavg<44.0,
其中vavg是透镜的阿贝分散数的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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