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手机多媒体信息存储及发送方式无效
申请号: | 200710049701.4 | 申请日: | 2007-08-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65155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2-11 |
发明(设计)人: | 何道有 | 申请(专利权)人: | 何道有 |
主分类号: | H04Q7/22 | 分类号: | H04Q7/2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610051四川省成都市万***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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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手机 多媒体信息 存储 发送 方式 | ||
技术领域:
本专利涉及移动通信中的多媒体信息(移动公司称为彩信)存储和发送的技术方案。能显著提高现有手机多媒体信息系统的性能。
背景技术:
在移动通信领域的多媒体信息(移动公司称为“彩信”)的存储和发送中,目前的多媒体信息中心(移动公司称为彩信中心)对多媒体信息的存储和发送,都是采用将一条多媒体内容、一个发送方号码、一个接收方号码等信息组合成一条多媒体信息进行存储和发送的方式。对于用户间的群发多媒体信息和SP(业务提供商,如搜狐等和移动公司合作向用户发送彩信的商家)到用户的群发多媒体信息,在目前的存储方式下,有多少接收方,就会存储多少条内容完全相同的多媒体信息内容。由于多媒体信息数据量往往达到几十K(K为计算机专有计量单位,1K等于1000个字节。1M=1000K,1G=1000M)甚至上百K的数据量,这种存储和发送方式极大浪费多媒体信息中心的存储空间和传输带宽,降低系统性能。
例如某SP向X省的200万用户各发送一条多媒体信息,每条信息的内容大小为30K。如果以现在的存储方式和发送方式,则将在多媒体信息中心存储200万条相同内容的多媒体信息,在发送时同样要重复发送这些多媒体信息。计算此方式下需要的存储空间和发送的数据量为:200万×30K=6000万K=60G。
发明内容:
针对目前多媒体信息系统重复存储和发送相同多媒体信息内容的现状,此专利改变存储结构,让所有相同的多媒体信息在多媒体信息中心的存储和系统间的发送只进行一次。
采用的方法是修改多媒体信息中心的存储方式,将多媒体信息内容和接收方号码分别存储。即将多媒体信息内容存储在“多媒体内容区”,将接收方号码存储在“接收号码存储区”。如果一条多媒体信息发送给多个用户,在多媒体信息中心只需要在“多媒体内容区”存储一条多媒体信息,同时存储多个接收方号码在“接收号码存储区”,并进行关联。这种方案可大大节省存储空间,提高发送速度。
同样以某SP向X省的200万用户各发送一条多媒体信息为例,每条信息的内容大小为30K。如果采用本专利的存储方式和发送方式,只需要存储1条彩信内容即30K的数据量;并存储200万个接收方号码,共计200万×11(手机号码长度)=2200万字节=22M,即总共的存储空间只需要22M+30K=22.03M。
可以算出采用此专利的多媒体信息存储和发送方式,存储空间和网路带宽可以节约60G/22.03M=2723倍!对多媒体信息系统的性能提高是非常明显的。
本专利实现上述目的的方案是:将多媒体信息和接收方号码分开存储,避免相同内容的多媒体信息重复存储。
采用以上方案的有益效果:降低多媒体信息的存储空间,提高多媒体信息的发送速度。
附图说明:
图1为多媒体信息中心目前存储和发送多媒体信息的方式。
可以看出对每个接收方,系统都需要存储和发送一条多媒体信息,有多少个接收方,系统就需要重复存储和发送多少条相同内容的多媒体信息。
图2为本专利描述的多媒体信息中心存储和发送多媒体信息的方式。
可以看出对全部接收方,系统都只需要存储和发送一条多媒体信息,对系统的性能将有很大提高。
具体实施方式:
当多媒体信息SP向多媒体信息中心发送信息的时候,先发送多媒体信息内容,然后将所有接收方号码打包一起发送给多媒体信息中心。多媒体信息中心将多媒体信息内容存储在“多媒体内容区”,将所有接收方号码存储在“接收号码存储区”,并将多媒体信息内容和号码进行关联。
在多媒体信息中心向接收方发送信息时,每成功向接收方发送一条信息,只需要将接收号码存储区的相应号码删除即可,而不删除多媒体信息内容。只有此多媒体信息内容所关联的所有接收方号码都被删除后,此多媒体信息内容才算全部发送完成,从而进行删除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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