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改性塑料制品及其在制备火车敞车下侧门的用途无效
| 申请号: | 200710049207.8 | 申请日: | 2007-05-31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14268A | 公开(公告)日: | 2008-12-03 |
| 发明(设计)人: | 朱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朱波 |
| 主分类号: | B32B27/08 | 分类号: | B32B27/08;B32B27/04;B32B27/18;B32B3/08;E06B3/70;E06B5/00 |
| 代理公司: | 成都虹桥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武森涛 |
| 地址: | 610500四川省成都市***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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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改性 塑料制品 及其 制备 火车 敞车 侧门 用途 | ||
1.改性塑料制品,它是由改性塑料为基体,其特征在于:其基体是由多层改性塑料融合而成,基体的外层由玻璃微珠、玻璃纤维或玻璃鳞片改性的塑料融合而成;中间层为加强层,由矿石粉改性塑料制备而成;所述塑料是高密度聚乙烯、特高分子量聚乙烯、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改性聚丙烯、尼龙或聚氯乙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改性塑料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体由三层结构组成,其中外层为表面层,内层为工作层;其中,
加强层采用石英沙或铸石粉填充塑料,其原料重量配比为:塑料原料100∶石英沙或铸石粉等矿石粉50-250份∶硅烷偶联剂0.0005-0.001份;
表面层和工作层由玻璃珠、玻璃纤维或玻璃鳞片改性塑料制备而成,其原料重量配比为:塑料原料100∶玻璃微珠、玻璃纤维或玻璃鳞片10-30份,硅烷偶联剂0.0005-0.001份。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改性塑料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体外沿周边镶嵌有骨架作为加强筋,所述骨架由金属材料、玻璃材料或陶瓷材料构成。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改性塑料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体为平板矩形,其骨架由角钢和直钢条构成,其中角钢嵌入四角,直钢条嵌入四边,角钢和直钢条之间留有间隙。
5.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改性塑料制品,其特征在于:加强层加入纤维丝布或纤维丝网。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改性塑料制品,其特征在于:表面层中添加碳黑或工业颜料为着色剂。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改性塑料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表面层中添加抗老化剂。
8.根据权利要求1-7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改性塑料制品,其特征在于:它是火车敞车下侧门。
9.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改性塑料制品在制备火车敞车下侧门中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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