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地下结构与河道结构组合的结构形式有效
申请号: | 200710047227.1 | 申请日: | 2007-10-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48893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3-26 |
发明(设计)人: | 陈昌祺;鲍艳玲;陈心茹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E02D29/00 | 分类号: | E02D29/00 |
代理公司: | 上海申蒙商标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徐小蓉 |
地址: | 20007***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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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地下 结构 河道 组合 形式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地下结构类,具体涉及用于需于与上部横穿河道、道路等结合在一起的地下结构。
背景技术
随着城市密集区地面土地资源的日益紧张,人们开始寻求向地下空间发展。地下结构建设活动增多。但地下建筑使用空间往往受地面建筑约束,包括地面既有河道穿越、地面道路等。当受使用空间限制,地面河道与地下结构必须结合时,现在多采用河道箱涵从地下结构上方经过。采用该方式,优点是河道与地下结构相对独立,结构可以脱离,受力途径上,地下结构只作为河道的支撑点,防水也相对独立。但此种方式受以下因素约束:一是由于箱涵在河道使用中容易淤积、管理困难,水务管理部门有逐渐取消箱涵的趋势;二是对需要直接承受路面荷载的箱涵,受力复杂;三是箱涵结构箱体厚度也要占用相对有限的使用空间。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根据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之处,提供一种用于地下结构与河道结构组合的结构形式,该结构形式在保证使道路桥梁受力、地下结构受力合理、防水可靠的情况下,可取消箱涵。
本发明目的实现由以下技术方案完成:
一种用于地下结构与河道结构组合的结构形式,包括地下结构、河道结构,地下结构位于河道结构下方,其特征在于所述河道结构的硬河床是地下结构的顶板。
所述地下结构的顶板外设置有防水罩面。
所述地下结构的顶板端面呈倒梯形。
所述地下结构的顶板为一体结构。
所述河道结构上方跨越设置独立桥梁,该桥梁的支撑结构与地下结构为一体结构。
本发明的优点是:在地下结构、河道结构、桥梁结构之间取得很好的平衡,不但结构受力、防水处理得当,而且管理界面清晰,避免了因采用箱涵而带来的缺陷。
附图说明
附图1为本发明结构示意图;
附图2为本发明1-1剖面结构示意图;
附图3为本发明2-2剖面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通过实施例对本发明特征及其它相关特征作进一步详细说明,以便于同行业技术人员的理解:
如图1-3所示,标号1-6别表示:地下结构1、河道结构2、桥梁3、顶板(硬河床)4、防水罩面5、桥梁支撑结构6。
实施例:
本实施例包括地下结构1、河道结构2,地下结构1位于河道结构2下方,河道结构1的硬河床是地下结构1的顶板4,顶板4外侧设置有防水罩面5,顶板(硬河床)4端面呈倒梯形,且为一体结构。在河道结构2上方跨越设置独立桥梁3,桥梁3的支撑结构6与地下结构1为一体结构。
本实施例中地下结构1、河道结构2、桥梁3、顶板(硬河床)4、桥梁支撑结构6为一体结构。
本实施例中与河道结构2相交的地下结构1,由于空间高度限制,除了要考虑作为结构自身的顶板4受力、防水外,也可以直接作为上方河道2的河床4,让水流从顶板4上经过。因此,作为双重功能的顶板(硬河床)4就需满足双重要求,一是要满足作为结构顶板的强度要求,达到钢筋混凝土使用极限状态及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各项强度指标及变形指标;二是作为顶板或硬河床,都必须满足耐久性、防水指标,尤其作为河道直接通过的结构,防水要求尤其要高要求,防水要求里包括结构本身的自防水要求,可以通过改进混凝土性能达到,还包括结构外包放水要求,可以通过采用合理的防水措施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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