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地理信息系统与应用系统之间的资源共享无效
申请号: | 200710042469.1 | 申请日: | 2007-06-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75246A | 公开(公告)日: | 2007-11-21 |
发明(设计)人: | 高建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高建强 |
主分类号: | G06F17/30 | 分类号: | G06F17/30 |
代理公司: | 上海明成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周成 |
地址: | 200040上海市***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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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地理信息系统 应用 系统 之间 资源共享 | ||
1.一种实现地理信息系统GIS与应用系统之间资源共享的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数据库服务器,保存并提供基础数据;
GIS服务器,建立并提供GIS ARC SDE实例以及GIS数据库实例;
应用系统服务器,建立并提供应用系统ARC SDE实例以及应用系统数据库实例;
其中,该基础数据由该GIS服务器和该应用系统服务器共享,且该应用系统服务器定期将其应用系统数据库实例更新至该GIS数据库实例中。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应用系统为城市网格化管理系统;
所述基础数据为基础地理数据,包括建筑物、行政区划、地名、道路、交通、全要素地形图及标记、绿化、水域、桥梁和城市网格。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
该应用系统集成在该GIS内,所述基础数据包括所有与应用系统相关的数据。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
该应用系统具有GIS接口,该应用系统服务器通过GIS接口与该GIS服务器相通信。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
该GIS集成在该应用系统内,所述基础数据包括所有与GIS相关的数据。
6.一种实现地理信息系统GIS与应用系统之间资源共享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保存基础数据,该基础数据用于共享;
建立并提供GIS ARC SDE实例以及GIS数据库实例;
建立并提供应用系统ARC SDE实例以及应用系统数据库实例;
由GIS和应用系统器共享该基础数据,以及
该定期将应用系统数据库实例更新至该GIS数据库实例中。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应用系统为城市网格化管理系统;
所述基础数据为基础地理数据,包括建筑物、行政区划、地名、道路、交通、全要素地形图及标记、绿化、水域、桥梁和城市网格。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将应用系统集成在GIS内,所述基础数据包括所有与应用系统相关的数据。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为该应用系统提供GIS接口,并通过GIS接口与实现应用系统与GIS之间的通信。
10.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将GIS集成在应用系统内,所述基础数据包括所有与GIS相关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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