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高分子量聚酯的悬浮固相聚合法无效
| 申请号: | 200710026052.6 | 申请日: | 2007-08-15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67916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2-18 | 
| 发明(设计)人: | 何勇;朱可新;郭晓;王枫;夏天成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丽纤维研究所(中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C08G63/80 | 分类号: | C08G63/80 | 
| 代理公司: | 南通市永通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葛雷 | 
| 地址: | 226009江苏省南***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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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分子量 聚酯 悬浮 固相聚合 | ||
1.一种高分子量聚酯的悬浮固相聚合法,其特征在于:把聚酯预聚物以粉末或粒子的形式悬浮于液态惰性介质中进行固相聚合,聚合温度介于聚酯预聚物的玻璃化转变温度与熔点之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分子量聚酯的悬浮固相聚合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液态惰性介质是不与预聚物、最终聚合物、催化剂和引发剂及最终聚合物发生化学反应的液体介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分子量聚酯的悬浮固相聚合法,其特征在于:液态惰性介质为聚酯的非溶剂或微溶剂。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分子量聚酯的悬浮固相聚合法,其特征在于:预聚物为结晶性预聚物。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分子量聚酯的悬浮固相聚合法,其特征在于:液态惰性介质的沸点有一定限制,要求在聚合压力下,液态惰性介质的沸点不小于聚合温度。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分子量聚酯的悬浮固相聚合法,其特征在于:液态惰性介质是有机溶剂、离子液体、在聚合温度下处于液态的非有机溶剂的小分子化合物、在聚合温度下处于熔融态的高分子中的一种或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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