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光扩散板无效
| 申请号: | 200710021462.1 | 申请日: | 2007-04-13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85901A | 公开(公告)日: | 2008-10-15 |
| 发明(设计)人: | 张建林;窦晓鸣 | 申请(专利权)人: | 窦晓鸣;张建林 |
| 主分类号: | G02B5/02 | 分类号: | G02B5/02;G02B1/04;G02F1/1335 |
| 代理公司: | 南京苏科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陈忠辉;姚姣阳 |
| 地址: | 215021江苏省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扩散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光扩散板,特别是一种应用于液晶显示设备的光扩散板,属于高分子材料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液晶显示(Liquid Crystal Display,LCD)器件本身是不发光的显示装置,若非反射式的应用方式,则需要配置背光源方可实现显示的功能。
背光模组可分为侧光式和直下式两种设计。侧光式在液晶屏的单侧或多侧设置光源,通过导光板将光线引导、散射成为可照明液晶屏的面光源,并可通过扩散板使照明更为均匀。侧光式设计较适合中小尺寸的液晶显示器,而对于大尺寸液晶显示器(以及液晶电视),侧光式设计的光利用率较低并且可容纳的光源数目受限制,无法满足大尺寸液晶显示器的亮度要求。
直下式设计不使用导光板,而是直接在液晶屏的背面设置多个光源。光源主要有冷阴极管(CCFL)、发光二极管(LED)和电致发光器件(ELD)。无论是哪一种光源,目前的成熟技术所能提供的都是点光源或线光源,需要多个共同使用以照明液晶屏。为了消除明暗相间的光源痕迹,需要使光源发出的光通过扩散板以形成均匀的面光源。制作扩散板时,不仅有均匀性的要求,扩散板的通透性(透过率)对于液晶显示器的亮度也是至关重要的。除此之外,光源中的紫外线引起扩散板的黄化现象和寿命下降、光源热量使得扩散板热形变等,都是需要考虑的。
已有的技术,诸如中国专利公开号CN1402083A名称为“扩散板及其制造方法”所公开的扩散板,是由透明基板(例如压克力板、聚碳酸酯PC板或玻璃等)和液态扩散膜通过涂布且经聚合反应结合而成双层复合结构的扩散板。显然,这种已有的扩散板,由于所说基板不具备或很少具备光扩散作用,而光靠扩散膜的一次光扩散,再加上由于其采取的是涂布生产方法,扩散膜表面的平直度和扩散膜与基板的平行度都较差,因而这种已有扩散板的光雾度和光辉度等光学效应比较差,对光的扩散质量是不够理想的,对紫外线引起扩散板的黄化现象和寿命下降也没有有效的应对措施。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提供一种一种光扩散板。
本发明的目的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光扩散板,其中:呈现至少由基板层与侧层组成的层状复合结构,侧层为两层,基板层夹于其内,所述的基板层是采用聚苯乙烯为基材并与光扩散剂组成的共混层,侧层使用含聚酯的透明基材与光扩散剂以及苯并三唑类紫外线吸收剂组成的共混层。
上述的,一种光扩散板,其中:所述的光扩散板的厚度范围是0.5mm-3mm,所述侧层的单层厚度为0.04mm-0.06mm。
进一步地,一种光扩散板,其中:所述侧层是由聚甲基丙烯酸甲酯为基材与光扩散剂以及苯并三唑类紫外线吸收剂组成的共混层。
更进一步地,一种光扩散板,其中:所述基板层当中,光扩散剂的重量含量为0.5%-5%,其余量为基材;所述侧层当中,光扩散剂的重量含量为0.5%-5%,紫外线吸收剂的重量含量为0.1%-0.3%,其余量为基材。
更进一步地,一种光扩散板,其中:现至少由基板层与侧层组成的层状复合结构,侧层为两层,基板层夹于其内,所述的基板层是采用聚苯乙烯(PS)为基材并与光扩散剂组成的共混层,侧层都采用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和苯乙烯共聚物(MS)为基材与光扩散剂以及苯并三唑类紫外线吸收剂组成的共混层。
更进一步地,一种光扩散板,其中:所述侧层是由聚碳酸酯为基材与光扩散剂以及苯并三唑类紫外线吸收剂组成的共混层。
更进一步地,一种光扩散板,其中:所述基板层当中,光扩散剂的重量含量为0.5%-4%,其余量为基材;所述侧层当中,光扩散剂的重量含量为0.5%-4%,紫外线吸收剂的重量含量为0.1%-0.2%,其余量为基材。
更进一步地,一种光扩散板,其中:所述侧层是由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和苯乙烯共聚物为基材与光扩散剂以及苯并三唑类紫外线吸收剂组成的共混层。
再进一步地,一种光扩散板,其中:所述基板层当中,光扩散剂的重量含量为0.5%-4%,其余量为基材;所述侧层当中,光扩散剂的重量含量为0.5%-4%,紫外线吸收剂的重量含量为0.1%-0.2%,其余量为基材。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窦晓鸣;张建林,未经窦晓鸣;张建林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10021462.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螺纹车床用靠模装置
- 下一篇:一种识别用户身份识别卡的方法和终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