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癌性疾病调节抗体无效
| 申请号: | 200680055621.3 | 申请日: | 2006-11-17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34857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9-16 |
| 发明(设计)人: | 大卫·S·F·杨;苏姗·E·哈恩;海伦·P·芬德利 | 申请(专利权)人: | F·霍夫曼-罗氏股份公司 |
| 主分类号: | A61K39/395 | 分类号: | A61K39/395;A61P35/00;C07K16/18;C12Q1/02;G01N33/574 |
| 代理公司: | 北京英赛嘉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王达佐;洪 欣 |
| 地址: | 瑞士巴*** | 国省代码: | 瑞士;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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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性疾病 调节 抗体 | ||
1.引发抗体诱导的选自人类乳腺肿瘤或前列腺肿瘤的组织样本中癌性细胞的细胞毒性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提供所述人类乳腺肿瘤或前列腺肿瘤的组织样本;
提供分离的单克隆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与以保藏号PTA-4890保藏于ATCC的杂交瘤产生的单克隆抗体结合相同的表位;以及
将所述分离的单克隆抗体或其细胞毒性诱导抗原结合片段与所述组织样本接触。
2.治疗哺乳动物中人类乳腺肿瘤或前列腺肿瘤的方法,其包括给予所述哺乳动物分离的单克隆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与以保藏号PTA-4890保藏于ATCC的杂交瘤产生的单克隆抗体结合相同的表位,其中所述给予是采用有效诱导细胞毒性的量并由此降低所述哺乳动物的肿瘤负荷。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分离的单克隆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与细胞毒性部分偶联。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细胞毒性部分是放射性同位素。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分离的单克隆抗体活化补体。
6.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分离的单克隆抗体介导抗体依赖的细胞的细胞毒性作用。
7.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分离的单克隆抗体是人源化抗体。
8.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分离的单克隆抗体是嵌合抗体。
9.可给药形式的化合物治疗哺乳动物中人类乳腺肿瘤或前列腺肿瘤的用途,其中所述化合物包含与以保藏号PTA-4890保藏于ATCC的杂交瘤产生的单克隆抗体结合相同表位的分离的单克隆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所述可给药形式是采用有效诱导细胞毒性的量并由此降低所述哺乳动物的肿瘤。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分离的单克隆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与细胞毒性部分偶联。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细胞毒性部分是放射性同位素。
12.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分离的单克隆抗体活化补体。
13.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分离的单克隆抗体介导抗体依赖的细胞的细胞毒性作用。
14.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分离的单克隆抗体是人源化抗体。
15.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分离的单克隆抗体是嵌合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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