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包括设置有热可成形泡沫材料的支架的眼戴物品,特别是眼镜框架无效
申请号: | 200680043436.2 | 申请日: | 2006-11-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13241A | 公开(公告)日: | 2008-11-26 |
发明(设计)人: | 弗朗索瓦-瑞吉·法莱登德拉勒诺迪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弗朗索瓦-瑞吉·法莱登德拉勒诺迪尔 |
主分类号: | G02C5/12 | 分类号: | G02C5/12 |
代理公司: | 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张敬强 |
地址: | 瑞士*** | 国省代码: | 瑞士;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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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包括 设置 有热可 成形 泡沫 材料 支架 物品 特别是 眼镜 框架 | ||
1.一种眼戴物品,所述眼戴物品包括桥接件(1)或眉部梁接件(14),其特征在于,所述桥接件(1)或眉部梁接件(14)包括设置有热可成形泡沫材料(3)的层的支架(5),所述热可成形泡沫材料的热特性适合于:在所述泡沫材料(3)的层被加热然后施加到戴用者的鼻子和前额连接处或者眉部弧形后,适应所述戴用者的鼻子和前额连接处或者眉部弧形的形状,并且在冷却后保持所述泡沫材料(3)的层的形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眼戴物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泡沫材料(3)具有低于0.040W/m.K的导热性。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眼戴物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泡沫材料(3)是交联聚烯烃。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眼戴物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泡沫材料(3)的密度在20kg/m3到40kg/m3之间。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眼戴物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5)与所述桥接件(1)或眉部梁接件(14)一体形成或以可拆卸的方式固定到所述桥接件(1)或眉部梁接件(14)上。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眼戴物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泡沫材料(3)的层采用所述支架(5)的凹入轮廓(6)或凸出轮廓(7)。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眼戴物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5)具有槽口(9、91、92),从而它能通过弹性收缩与所述桥接件(1)或眉部梁接件(14)接合。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眼戴物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5)具有用于接收第一杆(11)的螺纹孔(13),用于相对于所述桥接件(1)或眉部梁接件(14)固定。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眼戴物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5)通过相对于第二杆(12)固定的用于桥接件(1)的板而固定到桥接件(1)上,第二杆(12)自身在通过桥接件(1)上的孔(16)穿过桥接件(1)后通过弹性收缩而被保持于支架(5)上。
10.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眼戴物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5)包括两个腿(53、54),所述腿用作衬垫且在其上延伸泡沫材料(3)的层(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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