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手术器械无效
| 申请号: | 200680017819.2 | 申请日: | 2006-04-26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84445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5-21 |
| 发明(设计)人: | M·R·博斯哈德;D·B·罗宾逊 | 申请(专利权)人: | 佳乐医疗公司 |
| 主分类号: | A61B17/28 | 分类号: | A61B17/28;A61B17/32;A61B18/14;A61B17/00;B25B7/00 |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刘兴鹏;邵伟 |
| 地址: | 美国明***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手术器械 | ||
1.一种手术器械,包括钳口组件和第一及第二手柄件,所述钳口组件包括彼此枢转连接、以在相应的打开和关闭位置之间可移动的第一和第二钳口件,所述第一和第二手柄件分别连接到第一和第二钳口件,所述第一和第二手柄件都包括在其远端并具有内径的中空管状部分,而且所述第一和第二钳口件都包括在其近端并具有外径的加长部分,以使每个手柄件通过压配合连接而被连接到相关的钳口件。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术器械,其中所述器械是开口式手术器械。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术器械,其中所述器械是钳子器械。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术器械,其中所述器械是剪子器械。
5.如权利要求1至4任一所述的手术器械,其中所述器械是电外科学器械。
6.如权利要求1至5任一所述的手术器械,其中每个手柄件的远端处的中空管状部分由基本不可压缩的材料制成。
7.如权利要求1至6任一所述的手术器械,其中所述每个钳口件的近端处的加长部分由基本不可压缩的材料制成。
8.如权利要求1至7任一所述的手术器械,其中所述每个钳口件的近端处的加长部分具有朝向其顶端的第一端、和朝向钳口组件的本体的第二端,并且包括一个或多个面向外的肋,每个肋的高度从朝向加长部分第一端的第一高度增加到朝向加长部分第二端的第二高度。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手术器械,其中每个钳口件的加长部分设有多个肋。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手术器械,其中每个加长部分的肋沿着加长部分纵向延伸。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手术器械,其中每个中空管状部分的内径具有第一制造公差,相关加长部分的所述肋的高度具有第二制造公差,所述肋的高度是这样的,在最小实体条件下(如前所限定的),中空管状部分的内径在第一高度和第二高度之间。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手术器械,其中每个加长部分的肋的高度是这样的,在最小实体条件下(如前所限定的),相关中空管状部分的内径在第一高度和第二高度之间的中间三分之一的范围内。
13.如权利要求10至12任一所述的手术器械,其中每个加长部分的肋的高度是这样的,在最大实体条件下(如前所限定的),相关中空管状部分的内径大于或者等于第一高度。
14.如权利要求10至13任一所述的手术器械,其中每个加长部分的肋的高度从第一高度以稳定的级数增加到第二高度。
15.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手术器械,其中每个加长部分的肋围绕加长部分径向延伸。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手术器械,其中每个中空管状部分的内径具有第一制造公差,相关加长部分的所述肋的高度具有第二制造公差,所述肋的高度是这样的,在最小实体条件下(如前所限定的),中空管状部分的内径在第一高度和第二高度之间。
17.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手术器械,其中每个加长部分的肋的高度是这样的,在最小实体条件下(如前所限定的),相关中空管状部分的内径在第一高度和第二高度之间的中间三分之一的范围内。
18.如权利要求15至17任一所述的手术器械,其中每个加长部分的肋的高度是这样的,在最大实体条件下(如前所限定的),相关中空管状部分的内径大于或者等于第一高度。
19.如权利要求15至18任一所述的手术器械,其中每个加长部分的肋的高度从第一高度以稳定的级数增加到第二高度。
20.如权利要求15至19任一所述的手术器械,其中朝向每个加长部分的第一端具有一个或者多个处于第一高度的附加肋。
21.如权利要求15至20任一所述的手术器械,其中朝向每个加长部分的第二端具有一个或者多个处于第二高度的附加肋。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佳乐医疗公司,未经佳乐医疗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680017819.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