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燃料电池无效
| 申请号: | 200680010113.3 | 申请日: | 2006-03-31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51754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3-26 |
| 发明(设计)人: | 佐藤麻子;根岸信保;菅博史;市川勝美;小野寺真一;工藤雅一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东芝 |
| 主分类号: | H01M8/02 | 分类号: | H01M8/02;H01M8/10 |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沙永生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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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燃料电池 | ||
1.燃料电池,它是使用甲醇浓度高于50摩尔%、且在100摩尔%以下的液体燃料的燃料电池,其特征在于,具有阴极催化剂层、被供给上述液体燃料的气化成分的阳极催化剂层、设置于上述阴极催化剂层和上述阳极催化剂层之间的质子传导性膜,
当上述阴极催化剂层和上述阳极催化剂层的合计厚度为L、上述质子传导性膜的厚度为L0时,厚度L相对于厚度L0之比(L∶L0)大于1∶1、且为5∶1以下。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料电池,其特征在于,上述厚度L相对于厚度L0之比(L∶L0)为2∶1以上、5∶1以下。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料电池,其特征在于,上述厚度L相对于厚度L0之比(L∶L0)为2∶1以上、4∶1以下。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料电池,其特征在于,当上述阳极催化剂层的厚度为L1、上述阴极催化剂层的厚度为L2时,厚度L1相对于厚度L2之比(L1∶L2)在1∶1~2∶1的范围内。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料电池,其特征在于,上述厚度L1相对于厚度L2之比(L1∶L2)在1∶1~1.5∶1的范围内。
6.如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燃料电池,其特征在于,上述质子传导性膜含有全氟磺酸系聚合物。
7.如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燃料电池,其特征在于,上述质子传导性膜的厚度为100μm以下。
8.如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燃料电池,其特征在于,上述质子传导性膜的厚度为10~100μm。
9.如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燃料电池,其特征在于,上述质子传导性膜的厚度为10~80μ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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