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除草组合物无效
申请号: | 200680008864.1 | 申请日: | 2006-03-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41882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3-12 |
发明(设计)人: | A·格赖纳 | 申请(专利权)人: | 先正达参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N43/80 | 分类号: | A01N43/80;A01N43/40;A01N41/10;A01P13/00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敏 |
地址: | 瑞士*** | 国省代码: | 瑞士;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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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除草 组合 | ||
1.一种除草组合物,含有:
(A)3-[[[5-(二氟甲氧基)-1-甲基-3-(三氟甲基)-1H-吡唑-4-基]甲基]-磺酰基]-4,5-二氢-5,5-二甲基-异唑,或除草有效的盐;和
(B)第二种除草剂,选自:
(B1)4-羟基-3-[[2-[(2-甲氧基乙氧基)甲基]-6-(三氟甲基)-3-吡啶基]羰基]-二环[3.2.1]辛-3-烯-2-酮,
(B2)tembotrione,和
(B3)topramezone,
或其除草有效的盐。
2.权利要求1所述组合物,其中成分(B)是4-羟基-3-[[2-[(2-甲氧基乙氧基)甲基]-6-(三氟甲基)-3-吡啶基]羰基]-二环[3.2.1]辛-3-烯-2-酮,或除草有效的盐。
3.权利要求1所述组合物,其中成分(B)是tembotrione或除草有效的盐。
4.权利要求1所述组合物,其中成分(B)是topramezone或除草有效的盐。
5.一种防治有益植物作物中的不需要的植物生长的方法,包括向所述植物生长的所在地施用除草有效量的权利要求1所述组合物。
6.一种防治有益植物作物中的不需要的植物生长的方法,包括向所述植物生长的所在地分别施用
(A)3-[[[5-(二氟甲氧基)-1-甲基-3-(三氟甲基)-1H-吡唑-4-基]甲基]-磺酰基]-4,5-二氢-5,5-二甲基-异唑,或除草有效的盐;和
(B)第二种除草剂,选自:
(B1)4-羟基-3-[[2-[(2-甲氧基乙氧基)甲基]-6-(三氟甲基)-3-吡啶基]羰基]-二环[3.2.1]辛-3-烯-2-酮,
(B2)tembotrione,和
(B3)topramezone,
或其除草有效的盐。
7.权利要求5或6所述方法,其中的有益植物的作物是玉米,大豆或谷物。
8.权利要求5或6所述方法,其中的有益植物的作物是玉米。
9.权利要求5或6所述方法,其中的有益植物的作物是大豆。
10.权利要求5或6所述方法,其中除草剂的用量是1-4000g/ha。
11.一种除草组合物,含有:
(A)3-[[[5-(二氟甲氧基)-1-甲基-3-(三氟甲基)-1H-吡唑-4-基]甲基]-磺酰基]-4,5-二氢-5,5-二甲基-异唑,或除草有效的盐;和
(B)第二种除草剂,选自:
(B1)4-羟基-3-[[2-[(2-甲氧基乙氧基)甲基]-6-(三氟甲基)-3-吡啶基]羰基]-二环[3.2.1]辛-3-烯-2-酮,
(B2)tembotrione,和
(B3)topramezone,
或其除草有效的盐,和
(C)安全剂,选自解草喹或其盐,解草唑,解草唑乙酯,mefenpyr,吡唑解草酯,双苯唑酸,双苯唑酸乙酯,解草唑或相应的R异构体,解草嗪,烯丙酰草胺,MON4660,解草腈,解草胺腈或相应的(Z)异构体,解草啶,cyprosulfamide,N-异丙基4-(2-甲氧基-苯甲酰基氨磺酰基)-苯甲酰胺,萘二甲酸酐和解草胺。
12.一种防治有益植物作物中的不需要的植物生长的方法,包括向所述植物生长所在地施用除草有效量的权利要求11所述组合物。
13.权利要求12所述方法,其中除草剂的用量是1-4000g/ha,安全剂的用量是1-500g/ha。
14.权利要求12所述方法,其中有益植物的作物是玉米、大豆或谷物。
15.权利要求12所述方法,其中的有益植物的作物是玉米。
16.权利要求12所述方法,其中的有益植物的作物是大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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