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发光装置、白光发光装置、照明装置及图像显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0680008622.2 | 申请日: | 2006-03-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42694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3-12 |
发明(设计)人: | 木岛直人;下村康夫;金田英明;竹下公也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菱化学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L33/00 | 分类号: | H01L33/00;C09K11/08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丁香兰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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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发光 装置 白光 照明 图像 显示装置 | ||
1.一种发光装置,其具有使驱动电流流通时发光的光源和吸收从所述光源发出的光的至少一部分并发出具有与上述光的波长不同的光的至少一种波长转换材料,该发光装置的特征在于,当将以17.5A/cm2的驱动电流密度得到的发光的色度坐标值x记作x1(17.5)、色度坐标值y记作y1(17.5),并将以70A/cm2的驱动电流密度得到的发光的色度坐标值x记作x1(70)、色度坐标值y记作y1(70)时,所述x1(17.5)、y1(17.5)、x1(70)及y1(70)满足下述式(D)和式(E),
-0.006≤x1(17.5)-x1(70)≤0.006 (D)
-0.006≤y1(17.5)-y1(70)≤0.006 (E)。
2.一种发光装置,其具有使驱动电流流通时发光的光源和吸收从所述光源发出的光的至少一部分并发出具有与上述光的波长不同的光的至少一种波长转换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装置的效率为32lm/W以上,平均显色指数Ra为85以上,并且当将以17.5A/cm2的驱动电流密度得到的发光的色度坐标值x记作x1(17.5)、y记作y1(17.5),并将以70A/cm2的驱动电流密度得到的发光的色度坐标值x记作x1(70)、y记作y1(70)时,色度坐标值x以及y各自的差值[x1(17.5)-x1(70)]和[y1(17.5)-y1(70)]满足下述式(F)和(G),
-0.01≤x1(17.5)-x1(70)≤0.01 (F)
-0.01≤y1(17.5)-y1(70)≤0.01 (G)。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装置的特殊显色指数R9为64以上。
4.如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作为所述波长转换材料,使用两种以上的荧光体的荧光体混合物,对于所使用的荧光体混合物,当将在25℃用峰值波长455nm的蓝色光激发得到的荧光的辉度记作BR(25)、色度坐标值x记作x2(25)、色度坐标值y记作y2(25),将在125℃用峰值波长455nm的蓝色光激发得到的荧光的辉度记作BR(125)、色度坐标值x记作x2(125)、色度坐标值y记作y2(125)时,所述BR(25)、x2(25)、y2(25)以及BR(125)、x2(125)、y2(125)满足下述式(A)、(B)和(C),
0.85≤BR(125)/BR(25)≤1.15 (A)
-0.03≤x2(25)-x2(125)≤0.03 (B)
-0.03≤y2(25)-y2(125)≤0.03 (C)。
5.如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波长转换材料含有至少一种在500nm~550nm的波长范围具有荧光强度的峰值的绿色系荧光体。
6.如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波长转换材料含有至少一种在610nm~680nm的波长范围具有荧光强度的峰值的红色系荧光体。
7.一种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其具有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发光装置。
8.一种图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其具有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发光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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