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折叠式携带设备和铰链装置无效
| 申请号: | 200680003364.9 | 申请日: | 2006-02-01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11688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1-23 |
| 发明(设计)人: | 越川伸市郎;新美亮 | 申请(专利权)人: | 思嘎茨讷工业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F16C11/10 | 分类号: | F16C11/10;F16C11/04;H04M1/02;G06F1/1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陶凤波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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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折叠式 携带 设备 铰链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具有相互平行的两个转动轴线的折叠式携带设备和用于该设备的铰链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的折叠式携带设备中具有含有相互平行的两个转动轴线的设备。这种折叠式携带设备具有第一框体、第二框体和连结部件,第一框体与连结部件以第一转动轴线为中心能转动地连结,第二框体与连结部件以与第一转动轴线平行的第二转动轴线为中心能转动地连结。因此,第二框体能以把其自身相对连结部件能转动的角度范围和连结部件相对第一框体能转动的角度范围相加的角度范围相对第一框体转动。因此,这种携带设备与以一个转动轴线为中心能转动地把第二框体连结在第一框体上的携带设备相比能有大的转动。通常第二框体在其前面碰到第一框体前面的折叠位置与其背面碰到第一框体背面的最大转动位置之间大致能转动360°的范围。
但上述的折叠式携带设备有时需要使第二框体在折叠位置与最大转动位置之间中途停止的情况。于是在下述专利文献1的记载中,在第一框体与连结部件之间设置有卡止机构。卡止机构具有:能移动地设置在第一框体上的卡合部件和设置在连结部件上的卡合凹部,通过卡合部件与卡合凹部卡合而使连结部件相对第一框体不能转动地被锁定。由于在锁定状态下,连结部件相对第一框体不能转动,所以第二框体仅能在其自身相对连结部件能转动的范围相对第一框体转动。例如仅能转动180°。因此只要不解除锁定机构,则第二框体能从180°的转动位置向最大转动位置侧转动。因此,能使第二框体从折叠位置停止在180°的转动位置。
专利文献1:(日本国)特许第2869500号公报
上述现有的折叠式携带设备不仅要把第一框体和第二框体分别与连结部件能转动地组装,而且需要把卡合部件组入到第一框体,仅该点就使组装工时增加,结果是有折叠式携带设备制造费用增加的问题。
发明内容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的折叠式携带设备包括:第一和第二框体、连结部件、把该连结部件的一侧部以第一转动轴线为中心能转动地连结在所述第一框体上的第一铰链、把所述连结部件的另一侧部以与所述第一转动轴线平行的第二转动轴线为中心能转动地连结在所述第二框体上的第二铰链,该折叠式携带设备中所述第一铰链包括:阻止所述连结部件相对所述第一框体转动的锁定机构、通过操作能从外部进行手动操作的操作部件来解除所述锁定机构进行的所述连结部件对于所述第一框体锁定状态的锁定解除机构。
这时,所述第一铰链包括:不能转动地设置在所述第一框体上的第一铰链部件、不能转动地设置在所述连结部件上且以所述第一转动轴线为中心能转动地连结在所述第一铰链部件上的第二铰链部件,所述锁定机构包括:基端部能沿所述第一转动轴线移动地设置在所述第一铰链部件和所述第二铰链部件任一个之上的卡合部件、设置在所述第一铰链部件和所述第二铰链部件任一个的另一个之上且与所述卡合部件的前端部能插入脱开地卡合,在卡合时与所述卡合部件协同动作来阻止所述第一铰链部件和所述第二铰链部件相对转动的卡合凹部、把所述卡合部件从所述一侧向所述另一侧方向作用的作用机构,所述锁定解除机构的所述操作部件被设置成在容许位置与解除位置之间能沿所述第一转动轴线在所述另一侧移动,最好所述操作部件在位于所述容许位置时,容许所述卡合部件的前端部与所述卡合凹部卡合,在位于所述解除位置时,使所述卡合部件抵抗所述作用机构的作用力并被按压移动而从所述卡合凹部脱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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