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民用水暖炉无效
申请号: | 200620173131.0 | 申请日: | 2006-12-15 |
公开(公告)号: | CN200986228Y | 公开(公告)日: | 2007-12-05 |
发明(设计)人: | 沈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沈强 |
主分类号: | F24B1/183 | 分类号: | F24B1/183;F24D3/00 |
代理公司: | 石河子恒智专利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朱永慧;李伯勤 |
地址: | 833007新疆维吾尔自*** | 国省代码: | 新疆;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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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民用 水暖 | ||
1、一种民用水暖炉,包括炉体、烟筒、烟筒水套,其特征在于烟筒内竖向设有隔板,烟筒内的烟道呈竖向的“N”形,,所述的隔板为夹层水套。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民用水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烟筒内部,顺隔板方向设置有多根横向水管,该横向水管两端与烟筒水套内腔相连通。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民用水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横向水管上套装有可移动的刮灰板,该刮灰板上设有伸出烟筒外部的牵引物。
4、如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民用水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烟道设有多根竖向水管,该竖向水管上下两端与烟筒水套内腔相连通。
5、如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民用水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烟筒水套向下延伸至烟筒底座。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民用水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烟筒水套向下延伸至烟筒底座。
7、如权利要求1、2、3所述的民用水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顶部烟筒水套内设有过水热管,烟筒顶部分别设有自来水进水管与自来水出水管。
8、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民用水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顶部烟筒水套内设有过水热管,烟筒顶部分别设有自来水进水管与自来水出水管。
9、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民用水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烟筒顶部水套内设有过水热管,烟筒顶部分别设有自来水进水管与自来水出水管。
10、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民用水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顶部烟筒水套内设有过水热管,烟筒顶部分别设有自来水进水管与自来水出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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