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有翘板制动的汽车防追尾警示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620160412.2 | 申请日: | 2006-11-22 |
公开(公告)号: | CN200967438Y | 公开(公告)日: | 2007-10-31 |
发明(设计)人: | 刘玉好;陈先萍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玉好;陈先萍 |
主分类号: | B60Q7/00 | 分类号: | B60Q7/00;B65H49/0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恒高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夏晏平 |
地址: | 238300安***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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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制动 汽车 追尾 警示 装置 | ||
1.具有翘板制动的汽车防追尾警示装置,具有外壳、在壳内装有主轴、在主轴中部缠绕有警示带,在主轴的一端装有涡旋弹簧,其特征为在警示带进出口上方的外壳上装有翘板制动结构,该结构的翘板通过中心连接轴与外壳活动连接,在靠近警示带进出口的翘板端部为向内倾斜的斜面,斜面与翘板端面的连接面为与翘板表面垂直的平面,在翘板端部斜面的下方和警示带进出口的上方之间的外壳上装有压板柱,在压板柱面向警示带的端部装有压板,翘板与压板柱为间隙性活动接触,压板与警示带也为活动接触,翘板的另一端的端部伸入外壳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翘板制动的汽车防追尾警示装置,其特征为在警示带端部和外壳底座上具有磁铁外包层。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具有翘板制动的汽车防追尾警示装置,其特征为警示带可用布带或钢皮带制作。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翘板制动的汽车防追尾警示装置,其特征为压板用橡胶板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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