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切割器无效
申请号: | 200620154237.6 | 申请日: | 2006-12-01 |
公开(公告)号: | CN200988229Y | 公开(公告)日: | 2007-12-12 |
发明(设计)人: | 周颖芳 | 申请(专利权)人: | 周颖芳 |
主分类号: | B26B11/00 | 分类号: | B26B11/00;B26B29/00;B26D1/10;B26D1/11;B26D5/10;B26D7/00 |
代理公司: | 广州市一新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德祥 |
地址: | 510470广东省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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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切割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家居用品领域,具体说是一种切割器技术。
背景技术
人们在切割洋葱、大蒜、大葱等之类的有刺激性气味的蔬菜时,这些刺激性气味直冲人们的鼻孔、眼睛,直接影响到人们的切割动作,有时还必须中断,若不中断而是坚持切割时,有可能伤到手指,极为不安全。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安全、实用,结构简单,特别是对有刺激性气味的蔬菜切割时具有很好的防护效果的切割器。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切割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器包括容器、密封固定在容器上的设有一通孔的容器盖、带有手柄的切割刀,切割刀的手柄穿过容器盖上的通孔伸出容器,手柄与容器盖上的通孔之间留有间隙。
所述容器的内腔底部设有一切割垫。
所述切割刀为双刀口。
所述容器圆柱形透明容器。
所述容器上部设有把手。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
由于带有手柄的切割刀穿过密封容器的容器盖上的通孔且伸出容器,这样可以将洋葱、大蒜、大葱等之类的有刺激性气味的蔬菜放入容器内进行切割,刺激性气味便不会散发出来而冲刺人们的鼻孔、眼睛,直接影响切割动作,故安全、实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切割器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切割器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如图1所示,包括容器1、密封固定在容器1上的设有一通孔的容器盖2、带有手柄3的切割刀4,切割刀4的手柄3穿过容器盖2上的通孔伸出容器1,伸出部分足够人们用手把持。手柄2与容器盖2上的通孔之间留有间隙,该间隙可以满足切割刀4切割的灵便动作。为了保护容器1,在容器1的内腔底部设有一切割垫5。切割刀4可做成双刀口,有利于切割。容器1圆柱形透明容器而且在容器1上部设有把手,这样有利于人们观察和操作。对于洋葱、大蒜、大葱等之类的有刺激性气味的蔬菜,需要切割时,将它们放入容器内进行切割即可,这样刺激性气味便不会散发出来而冲刺人们的鼻孔、眼睛,直接影响切割动作,故安全、实用,结构也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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