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美容用加热垫无效
申请号: | 200620149327.6 | 申请日: | 2006-09-25 |
公开(公告)号: | CN200960212Y | 公开(公告)日: | 2007-10-17 |
发明(设计)人: | 辰野幸正 | 申请(专利权)人: | 辰野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61F7/00 | 分类号: | A61F7/00;H05B3/56 |
代理公司: | 上海光华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余明伟 |
地址: | 541005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美容 加热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是关于一种美容用加热垫,其包裹除头部以外的人体部分,并可升温到适当的温度,以进行美容瘦身疗法。
背景技术
用于美容瘦身疗法的美容用加热垫可包裹除头部以外的人体部分,并在25℃~45℃的范围内升温到任意温度,以促进排汗和涂敷在人体上身体的药剂渗透,由此进行美容瘦身疗法。而以前则是将包含有加热线等的发热元件埋敷在毛毯、其它织物内,或者使这些发热元件沿着织物面配置为蛇行状,使之成为电热毯状,并覆盖其中具备防水性的合成树脂片制的遮罩,再使之成为整体,由此可以通过外部温度控制器而调整升温温度。
[发明所欲解决的问题]
因此,当通过此美容用加热垫包裹整个人体并反复进行升温疗法时,会因温度及其它原因导致一部分遮罩产生材料疲劳,或因外部压力等而出现裂痕,或者导致一部分出现断裂。当此遮罩中产生裂纹时,会因此裂纹等而使汗水等易于侵入,故可成为触电等无法预料的事故的原因。
为此,先前即使内部的发热元件等仍可使用,也会因外遮罩的裂痕而引起安全性问题并导致无法使用,因此必须以新产品更换整个加热垫,导致经济上损失较大。
而且,将加热垫用作铺垫的垫子,故而必须另外将普通的垫子盖到人体上部,此时疗法实施过程中的保温效果并不充分,因此疗法需要较长时间。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将通过2片水密性合成树脂片,使发热元件夹入内部后,进行水密性覆盖而成为整体的加热垫主体,插入并覆盖于一部分具有开口的防水性外遮罩内,且使之可更换,由此使之可以长期安全使用,并且使一部分外遮罩为袖套,以使之可以包裹整个人体,由此提高疗法中的整体感,以进行有效的美容瘦身疗法,并其提高经济性。
发明内容
本发明是为了达到上述目的开发而成的,其特征在于,本发明构成为包含,在内部夹有发热元件(11)且含有长方形水密性合成树脂制片的加热垫主体(1),以及柔软的合成树脂片制的外遮罩(2),且在所述加热垫主体上设置有扣合件(12),并可使之扣合在外遮罩上,并且在所述外遮罩上,除了设有插入于所述加热垫主体中且可进行更换的开口(21),在所述外遮罩内扣合所述加热垫主体的扣合件(22),以及所述加热垫主体插入部分(24)以外,还在相当于所述长方形加热垫主体长边部分的单侧或两侧中,设置有袖套(23),其构成为并未使所述加热垫主体插入至内部,并且,在此袖套(23)和将此袖套用于覆盖载于所述加热垫主体上的人体时,会重合的相反侧袖套或外遮罩的加热垫主体插入部分(24)之间,设有用于临时安装的临时安装构件(25)。
包含所述构成的本发明的美容用加热垫,由于使用水密性合成树脂制片来覆盖发热元件,以确保整体水密性的加热垫主体插入到外遮罩内且可进行更换,因此,即使此外遮罩长期使用后,最终出现破损或者污染,也会因内部的加热垫主体具有防水性,并且仅更换外遮罩即可,所以安全性和经济性优异。
而且,由于使用外遮罩并辅之以设在外遮罩上的袖套而整体性覆盖加热垫上的人体,因而气体流通较少,故可易于将内部控制在适当的温度内。
并且,因具有扣合加热垫主体和外遮罩的扣合件,因此在使用中不会相互脱离。
而且,本发明的美容用加热垫的特征在于,使构成加热垫主体表面和反面的水密性合成树脂制片,彼此部分熔结,以使此加热垫主体内部所夹持的发热元件不会产生移动。
包含所述结构的本发明的美容用加热垫,由于不会出现内部所夹持的发热元件产生偏离而相互异常接近,导致达到过热状态,因而可以总是在安全状态下进行使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美容用加热垫发明的加热垫本体的图形;
图2是本美容用加热垫的外遮罩2的图形;
图3是本美容用加热垫的实施方式的断面A、B以及略图C。
附图中符号的说明:
1 加热垫本体
11 发热元件
12 扣合件
13 插头插口
2 外遮罩
21 口部
22 扣合件
23 袖套
24 外遮罩的本体插入部分
25 临时扣合件
26 外盖
27 插头的插入口
31 普通身材的利用者身材
32 肥胖身材的利用者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图示部分将“美容加热垫”的实施方式进行说明
实施例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辰野株式会社,未经辰野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620149327.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