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电视机倾斜装饰板夹持机构无效
申请号: | 200620145312.2 | 申请日: | 2006-12-26 |
公开(公告)号: | CN200990656Y | 公开(公告)日: | 2007-12-12 |
发明(设计)人: | 黄国赢;李克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64 | 分类号: | H04N5/64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科吉华烽知识产权事务所 | 代理人: | 胡吉科;李庆波 |
地址: | 518053***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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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视机 倾斜 装饰 夹持 机构 | ||
1.一种电视机倾斜装饰板夹持机构,所述夹持机构包括电视机壳体,所述电视机壳体包括用于展示装饰板的矩形开口区域以及绕所述矩形开口区域设置的用于倾斜支撑所述装饰板的支撑斜面,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机构进一步包括:
用于将所述装饰板的上边沿压在所述支撑斜面的上压条,以及
用于将所述装饰板的下边沿压在所述支撑斜面的下压框,所述下压框包括水平延伸的下压条以及竖直延伸的竖直压条,所述下压条的截面为开口朝向所述装饰板的U形,所述下压条的上边挤压所述装饰板的下边沿。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机倾斜装饰板夹持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竖直压条包括用于挤压所述装饰板侧边沿的挤压部以及用于固定到所述电视机壳体上的固定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视机倾斜装饰板夹持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部上设置有螺栓孔,所述固定部通过螺栓固定到所述电视机壳体上。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机倾斜装饰板夹持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下压条上设置有螺栓孔,所述下压条通过螺栓固定到所述电视机壳体上。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机倾斜装饰板夹持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压条的截面为开口朝向所述装饰板的U形,所述上压条的下边挤压所述装饰板的上边沿。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机倾斜装饰板夹持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装饰板为半透明反射镜。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机倾斜装饰板夹持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下压框采用硬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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