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动力绞车双刹车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620138525.2 | 申请日: | 2006-09-13 |
公开(公告)号: | CN200964332Y | 公开(公告)日: | 2007-10-24 |
发明(设计)人: | 黄世吉 | 申请(专利权)人: | 川方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6D5/00 | 分类号: | B66D5/00;B66D5/12;B66D5/30 |
代理公司: | 北京慧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唐爱华 |
地址: | 中国台湾台北市***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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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动力 绞车 刹车 装置 | ||
(一)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有关于一种动力绞车双刹车装置,主要是于动力绞车的马达停止通电时,能迅速停止马达转轴与所传动之轴心二者的转动,避免该轴心与后续所传动组件间的摩损,使整体动力绞车达到确实刹车的效果;同时可免除习知单刹车装置的动力绞车于轻载刹车时,滑距过长易致意外的现象;整体而言,本实用新型之动力绞车以具备双刹车装置之构造而可降低意外发生的机率,属于动力绞车刹车装置。
(二)背景技术:
动力绞车是一种可收放钢索,以吊起或放下重物的吊重器具,亦有称为吊重卷扬机。安装使用动力绞车的地方如高楼吊挂货物用或吉普车、越野车用于拖挂他车移动或险境救人用。动力绞车必须具有刹车装置,以于停止通电时(不论是按下停止键或突遇断电)能及时停止作用,而习知动力绞车之刹车装置有相当多种构造组成,本申请人曾经申请并获得专利权的01229143.9实用新型专利、名称为动力绞车之刹车装置,其构造如图1所示,主要是在动力绞车之减速箱1内设有一段轴11、弹性件12、第一锲形块13、第二锲形块14、离合器座15等构件,其中,该第一锲形块13系与该一段轴11套设,其上并设有一刹车来令片131,系可与该减速箱1内之摩擦面16接触而刹车或分离而未刹车;该弹性件12则相对该第一锲形块13有适当之回旋力,令该第一锲形块13之刹车来令片131有抵靠住该减速箱1内摩擦面16之倾向;该第二锲形块14则与该一段轴11接合以呈同步转动状态,而该等第一、二锲形块13、14之相对侧缘上系分别具有能相互贴合,以推动该第一锲形块13的刹车来令片131产生刹车制动作用之斜面13A、14A,以及可由该离合器座15内侧之突块所顶推而带动转动凸掣体13B、14B;该离合器座15的动力则是受到由马达带动转动之轴心S1所带动,藉此,当马达运转时,可藉由该离合器座15来同时带动该等锲形块13、14转动,而令刹车来令片131离开摩擦面16,使刹车作用停止;而当动力停止时,来自钢索卷筒之重物反作用扭力则可令该第二锲形块14之斜面推动该第一锲形块13之斜面,令其刹车来令片131与该减速箱1之摩擦面16紧密贴触,达到刹车制动效果。此种刹车装置是动力绞车的主要刹车装置。
上述申请号为01229143.9的专利之刹车装置在使用上已相当优异,但根据多年的制造经验以及若干使用者的反应,发觉到由于马达出力时系带动该轴心S1同时转动,故当马达停止通电时,基于惯性作用,马达本身会带动该轴心S1有继续转动之力量及倾向(一般马达停止通电时会转速渐缓终至停止,即系此种现象),如此易造成动力绞车于轻载刹车时产生刹车滑距较长的现象,因此极易产生无法预测的意外,而在上述申请号为01229143.9的专利中纵减速箱内已确实刹车住,但轴心S1与离合器座15间则仍存在惯性转动推动的力量,如此易造成组件间的摩损作用,而降低使用寿命。此种问题是动力绞车上一直都存在着的状况,实不可不重视并防范其潜在的危险性。
(三)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即在提供一种动力绞车双刹车装置,主要是于动力绞车的马达停止通电时,能迅速停止马达转轴与所传动之轴心二者的转动,以辅助产生刹车作用,避免该轴心与后续所传动组件间的摩损,使整体动力绞车于停止通电时,达成确实刹车之效果;尤其免除习知动力绞车于轻载刹车时,滑距过长易致意外的现象;整体而言,本实用新型之动力绞车双刹车装置可降低意外发生的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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