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钢丝绳电动葫芦防卡绳外壳无效
申请号: | 200620130573.7 | 申请日: | 2006-11-24 |
公开(公告)号: | CN200995939Y | 公开(公告)日: | 2007-12-26 |
发明(设计)人: | 王广亮 | 申请(专利权)人: | 新乡市佳龙起重建筑机械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6D3/26 | 分类号: | B66D3/26 |
代理公司: | 新乡市平原专利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毋致善 |
地址: | 453400河南省***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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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钢丝绳 电动葫芦 防卡绳 外壳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起重机械配件,特别是一种钢丝绳电动葫芦防卡绳外壳。
背景技术:
现行的钢丝绳电动葫芦,常发生钢丝绳卡绳和脱绳的事故,其原因主要是外壳两端法兰的内表面距卷筒边缘的距离较大,当发生斜吊重物现象,此时,如果间隙大于绳的直径,就会引发脱绳事故,如果间隙小于绳的直径,而大于绳的半径时,钢丝绳虽然不会脱绳,但会发生钢丝绳卡死在卷筒和法兰之间的间隙中,引发钢丝绳卡死的事故。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设计一种钢丝绳电动葫芦防卡绳外壳,钢丝绳不会被卡死也不会脱离卷筒到减速器输出轴上或电机前端盖上而引发事故。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钢丝绳电动葫芦防卡绳外壳,包括外壳,其特征在于:在外壳的两个法兰的内端面上各设有一凸套,凸套孔的直径不小于卷筒的外径,两个凸套的内端面之间的距离≥卷筒的长度,凸套与卷筒之间的距离为L,0<L<钢丝绳的半径。两个凸套的内端面间的距离等于卷筒的长度。本实用新型技术由于在法兰的内端面上设有凸套,因而与现有技术比较具有防止钢丝绳被卡死和脱绳事故发生的优点。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纵剖面结构示意图,图2是图1的A-A剖视图,
图3是图1的局部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结合以上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详细说明,电动葫芦的卷筒、外壳均已标准化,在不改变外壳3的外协调尺寸的条件下,在左右两个法兰1的内端面上各设有一凸套2,凸套孔的直径略大于卷筒4的外径,便于卷筒从壳体内抽出来,两凸套相对的端面之间的距离等于卷筒的长度,也可以大于卷筒的长度,但均应满足以下条件,即当卷筒组装在外壳内后,凸套内顶角5的顶端与卷筒顶角6的顶端之间的间隙L应小于钢丝绳的半径(参见图3)。由于在法兰盘上设置了凸套,凸套的长度可将卷筒端头与法兰端面之间过大的间隙得到解决(大于钢丝绳的直径),使此间隙小于绳的半径,因而这种钢丝绳电动葫芦外壳不会因斜拉重物而导致钢丝绳卡死和脱绳的事故,同时这种卷筒不改变卷筒的标准和外壳的外协调尺寸,方便了用户的安装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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