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宫内节育器无效
申请号: | 200620092934.3 | 申请日: | 2006-08-25 |
公开(公告)号: | CN200966670Y | 公开(公告)日: | 2007-10-31 |
发明(设计)人: | 王经伦;赵淑兰 | 申请(专利权)人: | 沈阳丽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F6/14 | 分类号: | A61F6/14;A61K31/57;A61P15/18;A61P5/24 |
代理公司: | 沈阳科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许宗富 |
地址: | 110044辽***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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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宫内 节育 | ||
1.一种宫内节育器,为一Y型支架,外套铜螺旋管,具有颈部、纵臂及两横臂,支架纵臂的尾部为U型,两横臂的端部为圆环,其特征在于:尾部(1)、纵臂(2)与颈部(3)相接处、两横臂(5)与圆环(6)相接处分别套设有第1~3药管(7、10、13)。
2.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宫内节育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纵臂(2)的两股支架统一套设一股铜螺旋管(9)。
3.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宫内节育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两横臂(5)端部圆环(6)的支架直径为2mm。
4.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宫内节育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铜螺旋管的铜丝直径为0.4mm,铜表面积为300~320mm2。
5.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宫内节育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1~3药管(7、10、13)内加有消炎止痛药物。
6.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宫内节育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1~3药管(7、10、13)内如因避孕需要也可改用释放激素药物的左施十八甲基炔诺铜避孕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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