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新筝无效
申请号: | 200620047557.1 | 申请日: | 2006-11-07 |
公开(公告)号: | CN200972762Y | 公开(公告)日: | 2007-11-07 |
发明(设计)人: | 严新昌 | 申请(专利权)人: | 严新昌 |
主分类号: | G10D1/00 | 分类号: | G10D1/00 |
代理公司: | 上海天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陈学雯 |
地址: | 200125上海市浦东***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新筝 | ||
1、一种新筝,它包括琴体、琴弦、前山口、后山口、山口,其特征在于:所述山口至少为两层,每层山口之间平均分布有若干支柱,所述支柱之间设有间隙,所述的山口每加一层,在所述山口的右边就相应的多加一个前山口;所述山口、前山口的右侧及后山口的左侧分别设有弦孔;所述前山口的琴弦通过所述山口中间的小孔跨接在所述后山口上,所述山口的琴弦通过所述山口的上部跨接在所述后山口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筝,其特征在于:所述山口的琴弦为21根,所述琴弦呈原有古筝的琴弦排列。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新筝,其特征在于:所述前山口的琴弦为22根,所述琴弦呈D调排列。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新筝,其特征在于:所述每根琴弦下设有琴马,所述琴马为桥式。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新筝,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琴体下方设有支架,所述支架的上部设有与所述琴体大小相对应的凹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严新昌,未经严新昌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620047557.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支架
- 下一篇:使用一传输单元装载邮件的系统和方法